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1141

一、“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培养目标定位
       根据卓越法律人才内涵的上述理解,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法解释学、法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丰富的财经与法律知识和技能,具有综合知识运用和创新性思维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职业岗位
1.以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金融机构工作
2.政府经济、社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3.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传统法律岗位工作
4.社会中介行业的法务工作
5.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务工作

三、人才培养标准
(一)基础素养
1.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2.具有现代社会信息处理和分析能力;
3.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公共关系处理能力;
4.掌握一门以上(含一门)外语,具备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
二、专业素养
1.具备扎实的法学、法解释学、法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丰富的财经法律知识和技能;
2.具备法律实务工作技能;
3.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学研究能力;
4.具备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解决复杂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职业素养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复合知识结构;
3.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