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人事仲裁院周国良院长为我院师生做题为“建和谐劳动关系——从带薪年休假制度设计与执行谈起”的讲座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8浏览次数:262

src=/userfiles/images/141218103812.JPG

    2014年12月16日晚,2014财经法律论坛第七讲在法学院会议室开讲。上海劳动人事仲裁院周国良院长出席论坛并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建和谐劳动关系——从带薪年休假制度设计与执行谈起”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教授吴文芳老师主持。
    首先,周院长介绍了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谈到了为什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会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晚出6个月之久,还对比了两者间规定的不同,特别提到了关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中是否累计计算的差别,突出了对企业职工的差别性规定。周院长通过对具体条文的举例,指出了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用语的模糊性缺点,还谈到了目前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指出了我国立法技术存在的瑕疵。同时,周院长还涉及了执行与救济话题,介绍了我国的劳动、社会保险以及利益争议处理机制,提出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还不如没有来的好。再次,周院长通过我国政府官员和美国总统的休假制度的差异,引出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东西方之间的差异,指出了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不足,并谈到在劳动关系中,我国政府干预较多,而国外意思自治更多。接着,周院长从内生、外生两个角度谈了带薪年休假到底是什么,提到了我国工会的代表性、独立性问题,并指出工会代表职工维权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劳动法律体系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最后,周院长谈到了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劳动关系不仅是个法律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观点,并谈了自己对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建议,要从外生推动到内生推动以及应当更加重视程序性保护,认为法律应该更有实效,并用魏文王问扁鹊的故事,耐人寻味地结束了报告。 
    在提问环节,周院长从不同角度回答了现场老师及同学提出的问题,周院长渊博的学识,扎实的理论功底让现场老师和同学钦佩不已,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姚剑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