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13点20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于国定路梯一教室为法学院研究生带来“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律实务”系列讲座第四讲“标的企业资产情况的尽职调查”。
讲座围绕标的企业自有不动产、标的企业自有动产、租赁权、知识产权四个方面展开。徐律师首先谈到标的企业自有不动产的尽职调查,介绍了对标的企业自有不动产尽职调查的形式及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强调对土地及房屋的尽职调查应主要关注权属是否真实、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随后,徐律师又谈到标的企业自有动产的尽职调查,重点介绍了对标的企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尽职调查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其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第三方权利,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等情形。紧接着,徐律师谈了标的企业租赁权的尽职调查,强调对租赁权的尽职调查主要关注该租赁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履约风险或其他法律风险等。最后,徐律师谈了标的企业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分别介绍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以及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整场讲座,徐律师围绕“标的企业资产情况的尽职调查”这一主题展开。其中,不仅涉及有关企业并购与重组中尽职调查的法律实务,而且包含了深厚的物权和知识产权理论,引发同学们的积极讨论,徐律师也认真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许孝乐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