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西根大学刘金云博士与2014年9月24日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作为题为《美国劳动争议处理体系与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体系的比较》的演讲。演讲由我院王全兴教授主持,与会的还有我校吴文芳老师。
在本次演讲中,刘金云老师就中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比较。刘老师指出,美国的劳动仲裁为私人性质的且99%的仲裁裁决具有终极效力,而美国的调解以政府为主导。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劳动仲裁以政府为主导,且有相当一部分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服裁息诉性,而我国的调解以民间调解为主。
讲座尾声,刘老师采用互动的形式就中美劳动关系与在场师生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同学们对刘老师的理论观点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杨浩楠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