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6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在国定路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作了题为《法治中国建设与司法改革》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本市司法系统、律师系统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等二百余人参与讲座,讲座由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主持。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与重大任务可以用“三重参照和三重定位”来明确。要以“两个一百年”建设目标作为时间定位;要以从法治国家转型为法治中国、从法律之治转型为良法善治、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来作为模式定位;要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作为改革定位。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两个“一百年”建设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参照,并基于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目标定位,可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概括为四项基本要务、八个工作重点。四项基本要务,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个工作重点包括,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党,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实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文明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自治、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法治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谈及司法改革时,张文显教授首先强调了司法改革的政治定性,即新一轮司法改革是体制性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的重点之一;深化司法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和实践路径;司法改革的核心是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改革的目标定位应当突出建设公正、文明、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务包括,推进司法权力运行的自主化,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完善诉讼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推进司法职业化,并使司法保障体制机制常态化。
张文显教授的精彩报告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知识盛宴,本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吴锐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