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1浏览次数:340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一)法律经济学专业: 
1. 经济法(经济宪政、经济法制、社会法制、企业法制)方向:总分200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55分,业务课二55分 
2.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WTO法制)方向:总分170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55分,业务课二55分 
3. 环境法学:总分18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二)法律金融学专业(含下设各方向):总分185分,外语45分,业务课一45分,业务课二45分 
(三)财经法学专业(含下设各方向):总分195分,外语40分,业务课一 40分,业务课二40分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科研成果考核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计算最终成绩方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面试占20%,专业知识考察占50%,科研成果考核占30%,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

 

四、科研成果计分方式 
1.应届生每人基础分20分,非应届生每人基础分10分 
2.加分:cssci一篇6分,非cssci 一篇4分,增刊2分,论文集等不计分,第2作者,相应减半计分 
3.科研成果考核每人30分封顶 

 

五、录取原则
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后加总,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分专业确定录取人选。 

 

六、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4日周二下午13:30-17:00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法学院(老信息学院楼)4楼,具体地点见法学院当日张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