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三届卓越法律人才论文大赛暨第二届青年教师论文比赛征文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1浏览次数:28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激励学术创新,促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的学习和交流,搭建展示最新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经验的平台,我院决定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三届卓越法律人才论文大赛”和面向青年教师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二届青年教师论文比赛”。
    本次大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现将有关征文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卓越法律人才论文大赛”征文面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青年教师论文比赛”征文面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青年教师(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论文主题不限,需与法律相关,能将时下热点问题与法律知识相结合。要求论点明确,紧扣主题,分析透彻,论据充分、准确,基本观点有创 新、有现实意义。
    3、论文正文(不含注释)不少于5000字,以中文撰写。
    4、论文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采用脚注形式。注释体例采用上海财经大学法院学位论文体例(见附件)。
    5、切勿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处理。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1日。

    三、奖项设置:
    本次论文将由校外著名法学学者担任评委。所有论文经评委评审后,将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并推荐到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

    四、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fxy2010@126.com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对本征文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5年1月12日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注释体例

    一、一般体例
    1.引征以必要为限,并应能体现所援引文献、资料等的信息特点,能(1)与其他文献、资料等相区别;(2)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等的相关来源和出处,方便读者查找。
    2.所有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
    3.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之中。
    4.直接引征不使用引导词或加引导词;间接性的带有作者个人的概括理解的,以及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可使用“参见”、“例如”、“例见”、“又见”、“参照”等;对立性引征的引导词为“相反”、“不同的见解,参见”、“但见”等。
    5.作者(包括编者、译者、机构作者等)为三人以上时,可仅列出第一人,使用“等”予以省略。
    6.引征二手文献、资料,需注明该原始文献资料的作者、标题,在其后注明“转引自”该援引的文献、资料等。
    7.引征信札、访谈、演讲、电影、电视、广播、录音、未刊稿等文献、资料等,在其后注明资料形成时间、地点或出品时间、出品机构等能显示其独立存在的特征。
    8.不提倡引征作者自己的未刊稿,除非是即将出版或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
    9.引征网页应出自大型学术网站或新闻网站,由站方管理员添加设置的网页,应附有详细的可以直接确认定位到具体征引内容所在网页的URL链接地址,并注明最后访问日期。不提倡从BBS、BLOG等普通用户可以任意删改的网页中引征。
    10.英文以外作品的引征,从该文种的学术引征惯例,但须清楚可循。 
    11.引用中国古籍,请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的通行规范。
    12.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文核心期刊近期已刊登文章的处理办法。

    二、引用例证

中文
1.著作
*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
2.译作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2页。
3.编辑(主编)作品
*朱景文主编:《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32页。
4.杂志/报刊
*张维迎、柯荣住:“诉讼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其解释──以契约纠纷的基层法院判决书为例的经验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刘晓林:“行政许可法带给我们什么”,《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年9月6日第H版。
5.著作中的文章
*宋格文:“天人之间:汉代的契约与国家”,李明德译,载高道蕴等主编:
《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
6.网上文献资料引征
*梁戈:“评美国高教独立性存在与发展的历史条件”,http://www.edu.cn/20020318/3022829.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8月1日。
7.古籍
*(清)汪辉祖:《学治臆说》,卷下,清同治十年慎间堂刻汪龙庄先生遗书本,第4页b。
*(清)薛允升:《读例存疑》(重刊本),黄静嘉编校,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版,第858页。
8.档案文献
*“沈宗富诉状”,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巴县档案6-2-5505,四川省档案馆藏。
9.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的情形,使用“同上注,第2页”、“Id.,p 2”等。
若为非次第紧连、但在同页出现的文献,可将文献的版次、出处等简略,仅使用“同前注×”、“supra note”,但须注明引用文献的名称和作者,以便于识别。如“苏力:《送法下乡》,同前注16”。

英文
1.英文期刊文章consecutively paginated journals
*Frank K.Upham,“Who Will Find the Defendant if He Stays with His Sheep?Justice in Rural China”,Yale Law Journal,Vol.114:1675(2005).
2.文集中的文章shorter works in collection
*Lars Anell,Foreword,in Daniel Gervais,The TRIPS Agreement:Drafting History and Analysis,London:Sweet&Maxwell,1998,p.1.
3.英文书books
*Richard A.Posner,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p.456.
4.英美案例cases
*New York Times Co.v.Sullivan,76 U.S.254(1964).(正文中出现也要斜体)
*Kobe,Inc.v.Dempsey Pump Co.,198 F.2d 416,420(10th Cir.1952).
5.未发表文章unpublished manuscripts
*Yu Li,On the Wealth and Risk Effects of the Glass-Steagall Overhaul:Evidence from the Stock Market,New York University,2001(unpublished manuscript,on file with author).
6.信件letters
*Letter from A to B of 12/23/2005,p.2.
7.采访interviews
*Telephone interview with A,(Oct 2,1992).
8.网页internet sources
*Lu Xue,Zhou Zhengqing Talks on the Forthcoming Revision of Securities Law,athttp://www.fsi.com.cn/celeb300/visited303/303_0312/303_03123001.htm,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