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系列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仪式于2014年1月19日在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会上,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副教授宣布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名单。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孙铮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蒋传海教授向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颁发聘书。

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陈金鑫教授向与会嘉宾宣读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向与会领导和嘉宾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情况,包括法学院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与教学方式改革、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和国际化办学等方面采取的系列改革举措。他感谢与会领导和嘉宾对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并表示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交流平台,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展开深入的沟通和研讨。

在随后的揭牌仪式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孙铮教授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揭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郑肇芳高级法官、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蒋传海教授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潘福仁高级法官、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方雄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授予的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吴偕林、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闻万里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授予的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许祥云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揭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耿辉东、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教授为教育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揭牌。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教授代表学校致辞。她在致辞中指出,近些年来,我们致力于将我校建成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经、管、法、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一流大学。在这过程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法科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学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促进法学院的跨越性发展。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的成立,需要与会嘉宾的持续的、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以使我校在应对国家与社会的重大需求过程中,为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级法律人才和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级财经人才,贡献一己之力。

上海经济信息中心余文凯主任、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高级法官共同主持了会议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上海市商委法规处处长申卫华、上海市国资委法规处处长陈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法规处处长陈潜、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法规处处长殷健敏、上海银监局法规处处长马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总监李明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国东等委员进行了发言。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培华高级检察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刘平副主任对研讨进行了精彩点评。

上海财经大学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措施,先后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2012年)、教育部国家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3年)、教育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2013年)、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2012年)、上海市重点学科(2012年)、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产学研基地(2012年)、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计划: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引导布局与建设培育(学位点建设培育类项目,2013年)等。
此次成立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旨在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双千互聘计划》、上海市教委《双千互聘计划》等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与精神,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聘请校内外领导、专家,负责规划与指导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郑肇芳高级法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潘福仁高级法官、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孙铮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蒋传海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法学院领导班子及来自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和实务界等的30余位嘉宾出席了会议。(梁妮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