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通知】关于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和2012级法学硕士开题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781

各位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2法律硕士(法学)和2012级法学硕士的同学: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定于2013101920131020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会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国定路777号)法学楼;

二、开题报告会时间: 1019全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2:30开始), 1020全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2:30开始);

三、开题报告会的程序为:

第一,由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对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和论文三级提纲等做出说明;

第二,导师提问,学生回答;

第三,根据开题报告会的情况,导师组作出开题是否通过的结论。

四、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讨论通过的,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讨论未通过的,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由导师组再次开题审查决定。

五、学位论文选题经导师组开题报告会通过后,一般不得任意变动。确需变动的,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当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向导师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导师组研究同意后,按上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

六、具体答辩分组名单、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于开题一周前关注法学院网站。

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并准时参加。

 

 

注:1.开题答辩当天,需要提交包括文献综述(不少于5000字)、选题背景意义及大纲的开题报告表至导师组(每位导师一份);另准备一份开题报告表提交至答辩秘书处;

        2.每位同学需提前查看分组名单,并在答辩开始前至所在答辩小组抽取答辩顺序;

        3.分组情况以当天实际公布分组为准;

        4.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题答辩,需提前请假;

        5.若开题答辩未通过,参加再次开题答辩的预备期一般为两周。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J.M教育中心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