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系列讲座第20讲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副院长刘哲玮主讲。刘教授以“证明责任在中国的确立与误会”为主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术分享。讲座由郝振江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刘哲玮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证明责任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从早期的“诉讼地位说”“事实分类说”,到如今通行的“法律要件分类说”,我国证明责任理论经历了从借鉴移植到本土化调适的演进过程。
随后,刘哲玮教授重点剖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三大误会:其一、概念体系的混淆。刘教授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至16条为例指出司法实践普遍存在对“抗辩”与“否认”“反诉”等相关概念间存在混淆适用的问题。其二、刚性分配规则的僵化适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将侵权法领域的证明责任分配逻辑简单套用于合同法领域之中。例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实际上将本应由原告承担的对请求原因事实的证明责任部分转移至被告,造成“被告举证不能即推定借贷成立”的结果,与规范说相悖。其三、制度借鉴的脱节。为缓解刚性分配带来的实质不公,域外法上发展出“事案解明义务”“附理由否认”“间接反证”等理论工具,然而我国司法实践却未形成体系化的理论支撑。当前实践中,法院常通过“综合判断”“初步证据”等过程化处理,实质上是走向了法官裁量主导的“过程导向模式”,架空了规范说的逻辑自洽性。
交流互动环节,现场师生围绕讲座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硕士生刘恒昕就间接反证的性质和逻辑这一问题与刘哲玮教授展开对话,对于博士生李铸铭的提问“我国应坚持规范说并加以补丁,还是转向英美法上的过程导向模式?”刘教授并未直接给出二元择一的简单结论,他强调制度演进应避免简单移植,而要在理论逻辑与司法需求之间寻找动态平衡,走出一条兼具体系性与适应性的本土化路径。

高旭老师从比较法视角切入,对比美国法Discovery制度与我国证据调查规则的差异,结合动产所有权纠纷实践案例,探讨了信息偏在与权利推定规则的平衡路径,指出证明责任减轻制度的适用需兼顾实体法规则与程序法逻辑,通过精细化利益衡量实现个案公正。

刘丹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提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实困境,建议通过典型案例演绎、规范释义细化等方式,提升证明责任规则的实操性。刘教授对此回应时强调,证明责任制度的完善需兼顾理论逻辑自洽与本土司法语境,既要避免概念滥用,也要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的裁判指引。

讲座尾声,郝振江教授进行总结点评。他指出,刘哲玮教授的讲座以制度演进为脉络、以概念辨析为基础、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为依托、以比较法为参照,系统揭示了证明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误会,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关照。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
供稿|彭硕麟
供图|段富强
审阅|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