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柳经纬教授在二教401教室为我院师生进行了题为《当代中国土地权利制度的演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杨峰教授主持,叶榅平、陈洪杰老师参加了讲座。
柳教授认为土地首先是人民的财产(权利),其次才是政府管理的对象,任何关于土地的法律都必须建立在确认人民的土地权利基础之上。土地权利尤其是一般民事主体分享的土地权利的变迁及现状,是认知当代中国私权以及私法发展状况的一个基本的路径,也应该是最佳的路径。柳教授详细介绍了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过程,并分析得出规划权、土地供应垄断权和征收权的存在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脆弱性,也是引发社会、政府、民生、法律等多方面问题的原因。在展望土地制度的新一轮改革时,柳教授表示可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涉及城乡一体化、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有关内容看出改革的方向。但是,要使各种制度有效实施,根本上还是要对宪法第10条进行修订。
最后,杨峰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高度评价了柳教授对我国土地权利变迁的梳理,感谢柳教授在繁忙之中为我院师生传道解惑。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吴锐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