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自2013年起,联合上海市区人民法院及浙江嘉兴中院全新推出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为同学们专业学习、求职就业提供积极的帮助。第一期夏令营将在2011级学生中展开,形式上以法院实习为主,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职业、确立职业发展目标。现就见习夏令营安排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夏令营时间:2013年8月5日(周一)—2013年8月16日(周五)
见习夏令营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营员管理制度
1、营员可自由选择实习单位,由学院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和单位名额统一分配。其中上海市各区法院在校住宿,浙江嘉兴法院可提供住宿(人数不超过10人)。
2、营员应全程参加,禁止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夏令营负责人请假。
3、营员积极参与见习单位工作,认真对待见习单位安排的任务。
4、营员采取分组管理,按照实习单位分组,每组选出组长一名,组长负责夏令营事务的通知。
5、按照规定完成各项见习任务的营员,见习单位为营员的《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证书》(俗称“蓝皮本”)提供社会实践(工作)记录,并由见习单位指导老师撰写评语,核定考评等级。
6、按规定完成夏令营见习任务的营员,在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中额外加1分社会实践分。
7、每位营员可获得500元补助。
第一期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期待你的参与!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下表:
| 学号 | 班级 | 姓名 | 有意向的 实习单位 |
| | | | |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妥表格并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与4月26日前发至邮箱:fuzhuojing@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3.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