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下午,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吴嘉生教授在第二教学楼214教室为法学院师生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教授主持。
吴教授主要围绕环境经济理论进行分析:首先,环境经济学就是将经济学原理应用在管理环境资源上,用经济方法来处理环境问题。对于通常习惯以“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来求取经济发展最大效益的作法,吴教授认为这种方法太过于急功近利,而正确的做法应该着眼于“宏观经济分析法”。其次,对于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吴教授认为,大规模的环境恶化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而经济发展是不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发展目标上的鸿沟。再次,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协调,吴教授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要遵守国际和国内各项关于环境保护的文件;第二,经济活动的规范要注意到环境保护的限制;第三,将“环境影响评估”纳入各国财务与投资的决策中;第四,环境保护要纳入到产业改革的方向中,产业应该视环境保护为长期的利益追求目标。最后,吴教授呼吁,只有南北对话及合作才可以推进全球环境的改善。
吴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引发大家对环境问题的思考。讲座尾声,吴教授与师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高娇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