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青年教师陈洪杰博士于2013年10月26日应邀参加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组织的第五届“政治、法律与公共政策”年会(2013)重庆会议的讨论。并在会议上作《运动式治理中的法院功能嬗变》的主题报告。报告首先阐述了报告的几个问题线索:首先,“维稳”是我们观察当前社会治理体制的一个重要关键词,这就让人产生一个基本的疑问,为什么曾经作为社会治理最为重要的行动面相“严打”从主流叙事中渐渐淡出,并被“维稳”取而代之;其次,司法缺乏权威是我们当前讨论司法问题的一个基本关切,然而,司法作为一个自革命以降延续至今的庞大权力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何会缺乏权威;最后,政治能够将自己的理解施加于法律之上的政法传统能否应对社会转型的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试图提供一个基本的历史解释框架:无论“严打”还是“维稳”,背后的潜台词都是“秩序”。而如果以“改革开放”作为一个历史分界点的话,前后两个历史阶段对于“秩序”的理解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执政者试图以一个理想型的政治秩序预设来倒推、规范现实生活秩序。并试图通过“人民-敌人”的二元界分以及对“敌人”的“专政”或“严打”建立起一个高度同质化的、大一统的秩序体。但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对秩序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在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基本格局下,社会个体千差万别的、极其个体化的逐利行为支撑起市场经济的繁荣。而这就要求社会能够提供一个产生长期稳定预期的秩序体。但这恰恰是政治系统力所不能逮的,政治的本质决定了它的易变性和不连续性,政治领导人的更替往往会造成政治秩序建设和政治议程的转向和断裂。因此,现代政治制度发达的国家通常会催生出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分离,并依赖后者不受政治侵涉的延续性、稳定性来支撑价值多元社会的秩序预期。报告正是着眼于揭示并解释这种社会转型过程中,处于体制强大惯性和社会现实需求夹缝之中的法院所面临的种种存在困境,并试图以此来反思司法体制改革的未来之路(陈洪杰博士此次会议报告的主体内容将刊发于《交大法学》,敬请关注)。
另外,陈洪杰博士还应邀对本次会议另一场主题报告,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孙海龙院长所主讲的《司法审查视域中的金融改革创新与金融改革创新的法治塑形》进行点评。(许旭荣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