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三期学术沙龙第四次活动成功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31浏览次数:342

 
    2013年10月29日下午15点30分,法学院第三期学术沙龙第四次活动于法学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由法学院王士如教授主讲《法官责任与司法豁免制度》,并邀请了《法学》杂志社的王申教授作为点评嘉宾。

    王士如教授认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是宪政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实行的法官责任绝对豁免制度有悖于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宪法原则。限定司法豁免的范围,实行法官责任相对豁免制度,使法官在排除恶意、鲁莽等不当因素的情况下享有豁免权,可以避免和克服司法绝对豁免的缺陷,达到对法官诚实错误保护以及对公民权利救济的双重目的。

    王申教授认为,文章选择司法豁免这个视角进行观察具有一定新意,但这个视角似乎并不贴近中国实践的现实,如果选择“错案追究”这个视角介入讨论或许会更接地气。另外,从文章形式结构的完整度及逻辑性层面还有待提升。比如,从法院工作报告未获人大通过这个事件切入去引申出法官责任追究或豁免问题是否合适?后一个问题应该更适合从某个处理不当的个案引申开来讨论。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师生就“法官是否应其审判错误而承担民事责任”;“法官究竟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行使司法权力?抑或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法官的责任如何与其行使之权力相匹配”;“一味强调追究法官责任是否会导致法官群体的职业伦理危机”;“从法官个人职务安全等角度出发,在现有体制下,司法独立是否符合其利益诉求”等问题展开讨论。虽然最终未必达成一个公认的结论,但学术交流的本质意义更在于促成反思,相信至少就这一点而言,与会师生确实是达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共识的。(陈洪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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