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永能律师于日前完成了为期一年的“1+1”法律援助服务,并出版了记录此次活动的《法援 西行漫记——一位“1+1”志愿律师的忠实记录》一书。日前,吴永能向学院赠送了10本。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司法部、团中央组织发起,旨在积极为解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服务,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区域协调发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援助的强烈需求。活动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法学应届大学生志愿者,为每个无律师县派遣1名志愿律师、1名大学生志愿者,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吴永能于2012年7月放弃百万年薪,怀着义务普法的满腔热情加入“1+1”项目,赴重庆市黔江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任重庆志愿团团长。在重庆黔江区期间,吴永能不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还为全区9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举办了多场法律服务工作专题讲座。他全程参与的邱仲陶案件被录入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礼》(2013年1月第一版)一书;他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湖南人杨某等四人走私、运输毒品案件中的辩护词被全国第六届刑辩论坛暨2013刑事辩护高峰论坛评为优秀辩护词并荣获一等奖。鉴于他的出色表现,吴永能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度优秀志愿律师”称号,并受到顾秀莲、吴爱英、赵大程、岳宣义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梁妮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