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说明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11浏览次数:1571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设置要求,我院所有二级学科的专业课初试考试都将分为两门课程进行。

1、法学基础课,其内容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两部分,各占50%的分值;

2、法学综合课,由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公法学等四部分内容组成,考生只需做其中的两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各占50%的分值。其中民法学部分是所有考生必须要做的,另外一部分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而有不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完成的内容具体如下:

1)法理学专业:民法学和行政法学部分的试题;

2)法律史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3)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民法学和行政法学部分的试题;

4)刑法学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5)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6)诉讼法学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7)经济法学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民法学和经济法学部分的试题;

9)国际法专业的:民法学和国际公法学部分的试题;

如果考生没有按照以上内容做题,而是选做了其他部分的试题,该部分回答不能得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