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晚,京都大学法学院潮见佳男教授在行政楼一楼梯教为我院师生进行了题为《债权法修改<中间试案>与“合意原则”》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副教授徐慧老师主持该讲座并翻译,洪庚明老师进行了评议。
潮见佳男教授在讲座中的讲解主要围绕日本债权法修改《中间试案》中的核心原则——合意原则。在短短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潮见教授结合生动有趣的例子,梳理了合意原则在格式条款、自始不能的合同效力、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免责事由等领域中的效力来源、如何在各个国家得到贯彻实施以及有何种反对意见出现。潮见教授更从风险分担的角度,深入挖掘了合意原则的特征以及其在债权法中的价值,给同学们以新的启发。洪庚明老师在评议中列举了合意原则在中国法律中的具体实践,帮助同学们理解。
潮见教授系日本民法学界重镇,现任京都大学法学院教授,京都大学助理董事,日本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日本法制审议会民法(债权关系)分会干事。潮见教授关于契约责任、履行障碍等方面的学说,在很大程度得到日本民法典债法部分修改《中间试拟稿》采纳。其在讲座中对合意原则的解读使同学们对合意原则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宋未然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