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就业工作获得可喜成绩(图)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1浏览次数:363

       在学院领导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有关部门的有力领导和全力支持下,法学院顺利完成了2012届272名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并喜获“2012年上海财经大学就业指导工作特色奖”荣誉称号。
       一 、就业总体情况
       2012年,我院共有本科生、硕士、博士毕业生27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个专业共6人,截止2012年9月30日(下同)就业率达到100%;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共138人,就业率达到98.55%;本科生法学专业三个班级共128人,就业率达到92.97%。就业去向中进入金融行业、律所等咨询企业、政府机关及高校等事业单位的达到65%以上。
       二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就业率
       (一)千方百计激发学生的就业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比如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并动用全院教职工的资源,尽可能地联系用人单位、挖掘校友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给毕业生。我院各班级、各专业均建立起了快速联络机制,如易班平台、EMAIL系统、班主任博客、班级QQ群、手机飞信等,依靠这些途径,把就业信息迅速有效地告知了毕业生。及时地传递信息、解答疑惑、安慰焦虑的学生,获得了毕业生的普遍好评。同时,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与老师耐心、细致地结合学生不同的学科背景、家庭情况和个人综合素质、就业期望等因素,对学生进行个体指导。
       (二)2012年4月至6月,积极参加学校“生涯规划月”的各项活动,认真策划组织各项就业主题活动,引导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参加。包括我院先后组织的“律动心声”律师交流会、研究生就业达人分享会、“司考中的自我成长”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本科生求职经验分享班会以及“法律专业就业现状与职业选择”、“如何进行求职准备”、“海外求学与职业发展”等多场专题活动,满足学生对就业指导方面的需求,反响很好。
       (三)借助学院搭建的奖励平台,进一步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满足就业市场需求。我们在学生在校期间,就引导学生以具备“法律+经济”的知识结构为目标,既学好法学专业知识,兼顾学习财大优秀的财经类课程。我院自2010年年初开始,积极引进社会资源、设立了多项院设奖学金,对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奖励。出资单位包括富兰德林事业群(台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等优秀企事业单位。鼓励大三升大四的学生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般说来,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就业相对容易,更能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更易签约。我院从2010年起设立“法律人奖学金”,奖励大四一次性通过司考的学生,从学生经费中支出以支持人才培养。2011年起,我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以表彰每年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中,在学业、毕业论文撰写、就业、升学、综合能力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借助第二课堂,进行结合专业特色的育人工作的尝试与探索,发掘一条“以思想教育引领专业人才培养,以第二课堂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法学专业有自己的特性,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对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格等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的工作也着重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大局意识、增强专业思考与实践能力、树立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理念这几个方面,开展结合专业特色的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具有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准的法律人才与社会栋梁。
       由于在2012年就业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我院获得学校“2012年就业指导工作特色奖”荣誉称号,这也是对我院就业工作的积极肯定。随着新的毕业季的到来,我们在2012年就业工作的经验基础之上,已经继续投入到2013年就业工作中去,先后多次开展了求职动员、求职注意事项等主题年级大会、班会。希望再接再厉,在新一年的就业工作中再创佳绩。(王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