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晚18:30,2013年海外法律论坛第一讲在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拥有多年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验,现任剑桥显科公司知识产权主任的John Nevard 大律师为法学院的师生作了题为"To moot or not to moot "的讲座。法学院唐冠虹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
John Nevard 大律师针对模拟法庭这个主题从What ,Why , How 三个方面进行了清晰且详细的论述。首先,他介绍了模拟法庭就是模仿真实法庭程序,由控辩双方就案件进行陈述辩论后裁判或仲裁。接着,他又谈到了模拟法庭的意义: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可以加强法律专业技能、个人辩论演讲能力;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则有利于公众间的思想交流和人际关系的建立等。再者,他重点详细讲解了如何书写法律文书以及口头表达技巧;强调了在模拟法庭中需要重点培养锻炼的四个方面,即演讲能力、论证组织能力、文书材料准备、法官提问。John Nevard 大律师还向同学们展示了具体的模拟法庭案例文书,通过这些可以了解到在表达论述时的语音语调、与对方的眼神接触、辩论陈述的方式、文书的逻辑性、材料的熟悉程度、重点论据陈述等问题,都是需要每一个参加模拟法庭的成员予以重视的细节。
临近结束时,同学就模拟法庭与现实法庭辩论之间的不同等问题进行了提问,John Nevard 大律师耐心细致地一一做了解答。最后,同学们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John Nevard 大律师的感谢。(任丹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