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第116讲在法学院211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主讲嘉宾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学院副院长谢立斌教授,讲座主题为“宪法案例分析原理”。讲座由法学院徐继强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淑芳教授、徐键教授、于洋副教授、黄圆胜讲师、周心童讲师以及博士研究生杨铮祺与谈。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的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本科生参与旁听学习,现场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讲座伊始,谢立斌教授首先讲解了宪法案例的定义与案例分析的意义,指出尽管我国在司法适用层面并不存在宪法判例,但在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公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仍有可能违反宪法并出现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形。因此,对宪法案例分析的原理与方法展开探讨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随后,谢立斌教授从“法学案例分析原理”讲起,首先区分了“自然规律”与“法律规范”,并认为宪法案例分析原理要遵循法学案例分析的普遍原理,即从事实要件到法律后果的分析逻辑。紧接着,谢教授介绍了德国法学的“鉴定式”与“判决式”案例分析路径,并着重阐述了“平等权案例分析方法”和“自由权案例分析方法”。在“平等权案例分析方法”部分,谢教授将一般平等权的审查分为两步:一是识别“区别对待”;二是判断该区别对待是否具有宪法“正当性”。在该部分,谢教授还介绍了性别平等权的分析框架,并借助具体案例予以分析演示。在“自由权案例分析方法”部分,谢教授提出采用“三阶层”分析法,即自由权的审查应遵循从“保护范围”、“干预”再到“正当化”的三阶分析框架。在该部分,谢教授着重讲解了如何通过比例原则来分析公权力干预行为的正当性,并结合具体案例分别介绍了针对具体行为和立法行为的自由权审查框架。


与谈环节,徐键教授首先表示了对“鉴定式”宪法案例分析方法的肯定,并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支柱、四个意识”提炼了讲座核心内容。徐教授指出,宪法案例教学在培养学生的规范思维能力的同时,还有利于激发学生对宪法学知识学习的热情。张淑芳教授认为“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具有实践性、逻辑性、体系性,并肯定了分析框架中引入比例原则的“目的正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等四阶理论的重要意义。同时,张教授还就宪法学案例与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的异同进行了提问。




于洋副教授肯定了宪法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对行政法案例的研究,对案例分析中合宪性与合法性审查问题的边界进行了提问。周心童老师以民法“冻卵案”的案例分析对比宪法案例的分析路径,并追问部门法如何嵌入“鉴定式”案例分析框架中的比例原则分析方法。黄圆胜老师肯定了谢立斌教授在德国宪法案例分析方法基础上对“鉴定式”分析方法的发展,并对如何判断基本权利“干预”的叠加问题进行了提问。博士研究生杨铮祺以具体案例为背景,在“鉴定式”宪法案例分析视角下对基本权利冲突、规范引用与审查强度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此外,参与讲座旁听的其他师生也积极提问,现场学术氛围浓厚。谢立斌教授针对与谈嘉宾以及现场同学的提问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最后,主持人徐继强教授代表在座师生,再次对谢立斌教授表达了感谢,高度赞扬了讲座主题的研究意义。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杨铮祺
供图|魏雅雪
审核|李德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