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上海财经大学涉外法治系列讲座第九讲:罗马商法:真实抑或虚构?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10

2025113015:00-17:00,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涉外法治系列讲座第九讲在法学院220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讲座由意大利著名法学家、罗马第二大学教授Aldo Petrucci主讲,他以《罗马商法:真实抑或虚构?》为题,为在场学子带来了一场关于罗马商法的历史定位与现代价值的深度解析。本次讲座由刘洋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四川大学法学院徐铁英副教授、我院何欢副教授、周心童老师、高旭老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Petrucci教授首先打破学界认为“商法作为独立法律分支始于中世纪商人法”的固有观点,系统阐释了罗马商法的独特体系。他指出罗马商法虽未与私法形成形式上的分离,却在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通过私法商业化进程实现了实质自治,这一进程伴随着动态财富取代静态土地资产的经济变革。一方面将商业领域的合意合同等制度扩展至非商业领域,另一方面赋予诚信、衡平原则普遍法律效力,形成了普通规则兼具特殊规则的融合模式。

在核心论述中,Petrucci教授详细拆解了罗马商法的具体制度架构。从家庭法框架下的特有产制度实现资产分离与责任限制,到源于万民法的合伙合同灵活适配商业合作需求,再到银行活动中的特殊规则与运输航海领域的罗德岛法、海上借贷制度,系统展现了罗马商法在商业组织、金融交易、风险分担等方面的精妙设计。他特别强调,罗马商法的特殊性源于经济现象的实质属性,而非形式划分,这一智慧被意大利1942年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等现代法律体系所借鉴。

互动环节现场聚焦罗马商法的现代价值与比较法视野,围绕“罗马法对现代法律教育的意义”、“罗马破产程序对当代企业债务处理的启示”及“中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元结构的渊源”等问题展开交流,学术探讨氛围热烈。Petrucci教授回应称罗马法为民法提供了核心范畴与原则,其“特有产相关破产程序”的资产隔离思路,对现代企业风险防控仍有借鉴意义。

对于信托制度的历史渊源问题,Petrucci教授补充道,信托制度的形成融合了伊斯兰法、罗马法与教会法元素,现代信托虽植根于英国衡平法,但衡平法院法官多受罗马法与教会法教育,信义原则等核心理念实则脱胎于罗马法传统。此外,现场还围绕“欧洲合伙法的现代变革”、“海上借贷与债务转化的效率突破”等议题展开讨论,教授结合意大利、德国的立法实践,强调罗马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为现代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参照。

本次讲座不仅系统梳理了罗马商法的历史沿革,更展现了法律史研究对现代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Petrucci教授的精彩分享为师生搭建了国际学术交流的桥梁,也为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次活动的举办进一步丰富了我院涉外法治系列讲座的学术内涵,助力培养兼具历史视野与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

供稿|黄万昆

供图|蒋奕

审核|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