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上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系列讲座第五讲在武东路校区梯形教室T5拉开帷幕。本次讲座是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为主题,由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财务四部主管任世明律师就两者差异进行深入浅出的比较分析。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副主任葛伟军副教授主持。
任世明律师拥有18年的从业经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有着深入的研究。本次讲座中,首先给大家简要概述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法,让大家对两部法律有了宏观了解。然后从适用范围,采用收付实现制,资产的后续计量方面,不可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资产的收益处理,放弃债权,预计负债等七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进行详细阐述,并分析其背后原因。接着,任世明律师详细列举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例如,因不征税收入而形成的差异、因视同销售而形成的差异、因税收优惠而形成的差异、对一些特殊事项处理不同而形成的差异、对资产处理的差异、成本费用扣除规定的差异、因亏损弥补而形成的差异、因特别纳税调整而形成的差异等。最后,介绍了跨期费用和收入确认。任世明律师宏观介绍、细心剖析、层层递进、理论与实验相结合,通过比较分析,使同学们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认识。
本次讲座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持续近三个小时,老师授课专业,同学们听课认真,期间,不乏积极的互动与交流,最后在全场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