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下午15:00,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法学院116会议室成功举办“复杂法学的使命与愿景”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一峰副教授主讲。活动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泽敏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喆、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施鸿鹏、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颖、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兼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李丽丽、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欢参与与谈。

讲座中,石一峰老师围绕“复杂法学”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论展开系统阐释。他指出,在人工智能、数字平台、全球供应链等因素推动下,社会结构正呈现高度复杂化趋势,传统线性、还原式法律分析难以应对现实中的系统性问题。石老师从复杂性科学的不可还原性、非线性、自组织与涌现等核心概念切入,强调理解复杂系统的运行规律是现代法学研究的重要前提。他以意思表示、责任承担、制度形成等法律问题为例,说明许多法律现象并非由单一主体或规则决定,而是在长期互动中自然生成,需要从系统层面加以解释。
石老师进一步梳理了系统论法学的历史贡献及其在应对当代情境时的局限。他提出,“复杂法学”在继承系统论思想的基础上引入“自适应性”“协同进化”等概念,能够帮助法律在面对跨领域、不确定性与技术驱动的社会环境时保持更强的弹性与回应力。在方法论层面,他重点介绍了多元利益衡量、一般条款、转介条款、实体与程序衔接等制度工具,强调这些机制的存在正体现了法律系统在复杂情境下的自我调适能力。最后,石老师以“个体—社会”的双向演化为例,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与研究中保持开放视野,将复杂性思维融入对法律的理解之中。


与谈教师普遍认为,复杂法学视角为理解日益多元化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在数字经济治理、风险社会法治、跨领域监管协调等方面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大家从制度涌现、规则弹性、技术背景下的法律回应能力等角度展开讨论,并围绕“复杂案件中一般条款的适用”“法律系统的边界与适应性”“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等问题发表了建设性意见。
多位教师结合自身研究与司法实践指出,法律纠纷往往涉及多主体、多制度的交错互动,传统的部门法视角难以完整呈现问题的生成逻辑。未来的法治建设应在保持制度稳定性的同时,提高对新型行为模式的包容度与适应力,而复杂法学正为此提供了具有潜力的理论工具。
与谈环节学术氛围浓厚,师生互动积极,使大家对复杂法学的理论旨趣与实践价值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在总结环节,朱晓喆副院长肯定了本次讲座的重要意义。他指出,石一峰老师的讲授以复杂性科学为切入口,突破了传统部门法以“要素化、线性化”方式理解法律问题的局限,为学院师生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
朱老师结合民商法、金融法、环境法等多个领域的实例,指出当代法律问题呈现出明显的多维度与系统性特征,许多纠纷并非单一规则即可解决,而是涉及多制度耦合与多主体互动。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需要在“必要的简化”与“避免过度简化”之间实现平衡,通过一般条款、转介条款、多元利益衡量等机制提升法律的解释力和适应性。
朱老师强调,复杂法学不仅是学术方法,更是一种认识社会与理解自我的方式。社会越复杂,法律越需要具备跨学科与综合性思维。他鼓励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保持问题意识与开放姿态,将复杂性视角融入未来的法学研究与职业实践中。

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与会师生普遍表示,通过主讲人与谈嘉宾的深入交流,不仅加深了对“复杂法学”理论体系的整体理解,也对当代法律问题的多维特征与制度逻辑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讲座所呈现的跨学科视野、开放式思考与问题意识,为同学们今后的法学学习与研究提供了重要启发。
供稿人:胡静
供图人:胡静
审阅人:黄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