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与金融债权的强制执行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8-25浏览次数:412

2022年8月19日,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主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与金融债权的强制执行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成功召开,来自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理论界和实务界的50余位专家学者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参与了研讨会。我院宋晓燕院长、朱晓喆教授、郝振江教授、李宇副教授、马强伟博士等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


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喆主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会长马屹分别致开幕辞。

宋晓燕院长首先对本次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表示感谢。宋院长强调金融债权执行这一议题的研讨会意义重大,她阐述了金融不良债权的执行实际现状不佳的原因以及强制措施的本质。最后,宋院长希望通过各位专家的讨论研究,对金融债权的强制执行方面提出有效的建议,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马屹副主任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全体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表示,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他强调,随着全球金融发展的日新月异,各级人民法院和相关仲裁机构受理金融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不断上升,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过程中,各界应当充分关注金融案件和金融债权在强制执行活动中的特殊性。他表示,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将有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单元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进行。研讨会第一单元由朱晓喆教授主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郝振江,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司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华松,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谢庆彬,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特资部清收员邵懿等六位主讲嘉宾围绕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强制管理问题、执行异议之诉中的几个程序性难题、对强制执行法草案的一点理解、金融债权执行中的股权执行问题、金融债权执行中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相关问题、有关执行中被执行人财产范围的认定以及终本转终结执行的条件等民事执行立法中的疑难点及金融债权执行实务中的痛点,发表了与《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条文起草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主讲嘉宾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胡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顾权作为第一单元的与谈人,围绕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设计、执行依据的明确等对发言人的观点进行了回应。

 

与谈人


第二单元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秘书长姚宏敏主持。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信息部副部长、上海市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徐之和,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史小峰,上海市张江公证处主任张磊,光大证券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李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诉讼保全主管张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马强伟等六位主讲嘉宾围绕强制执行法草案涉及仲裁的解读与建议、金融债权仲裁、公证执行相关问题、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的原因探析、金融债权执行中的证券执行问题、券商行业债权执行常见问题、金融债权执行中执行债权人优先受偿顺位之取得与限制等主题,从实务视角对《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相关条文提出了完善建议。

主讲嘉宾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宇,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顾问、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静作为第二单元的与谈人,围绕民事强制执行法与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审判执行活动之间的关系、证券基金纠纷案件裁判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等方面分享了观点。

 

与谈人


闭幕式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对本次学术研讨会作总结发言。吴弘会长高度赞赏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充分肯定主讲嘉宾和与谈嘉宾在本次学术研讨会中分享的学术观点和专业见解。吴弘会长强调,围绕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工作,学界和实务界应当关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板块案件在民商事执行活动中的特殊性,关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受托人责任承担方式、证券期货保证金账户资产权属、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司法实践中具有特殊性的法律问题,为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完善、法治建设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