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三讲在武东路阶梯教室T7顺利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现实需求与基本面向》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讲座伊始,单飞跃教授以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与时代价值为切入点,系统梳理《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必然性。他着重强调,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也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后,单飞跃教授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的现实需求展开分析。他指出,当前民营经济面临市场准入、融资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挑战,同时自身也呈现出规模化、高级化的发展趋势,亟需从法律层面提供保障。面对当下中美科技博弈的国际局势,单飞跃教授进一步指出在科技创新领域,要发挥民营企业主力军的主体功能,促进市场创新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紧接着,单飞跃教授从四个核心维度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基本面向进行解读。第一,在法律地位上,《民营经济促进法》延续并细化了宪法中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坚持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效化解了社会层面对于民营经济地位的认知误区。第二,在产权保护上,教授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表明了法律对民营企业组织产权与企业家合法私有财产权的有力保护。第三,在市场准入上,教授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阐释,认为可以通过优化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四,在资源支持上,《民营经济促进法》构建起完善的资源支持体系,从财政、金融和项目资源等方面保证民营经济获得公平支持。
最后,单飞跃教授强调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三大精神气质。一是鼓励民营经济组织担当科技创新使命,在创新基础前沿领域、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和建设标准化体系方面精准发力;二是体现了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变革,实现从被污名化到获得正名、从边缘补充到主体地位等多方面的转变;三是回应现实难题,针对市场准入不公、执法不规范、市场融资困难等现实难题,法律均作出了切实回应。民营经济发展正迎来历史新阶段,《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非同寻常的制度原创性意义。
至此,本次法学入门系列讲座在现场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 稿|林子萱
供 图|林子萱
盛巧临
审 阅|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