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丨民事诉讼法讲座第18讲“民事诉讼程序的IT化和审理方式的诸原则”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9-27浏览次数:10


2025年9月25日,民事诉讼法讲座第18讲“民事诉讼程序的IT化和审理方式的诸原则”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办。第20届日本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京都大学名誉教授、追手门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日本最高裁判所民事规则制定委员会委员山本克己先生应邀担任主讲人。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郝振江教授主持,学院博士后李淑梦担任翻译。吉林大学法学院张兴美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雷彤老师,以及我院马强伟副教授、高旭老师等八十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山本教授指出,“民事诉讼IT化”是目前日本民诉法学界的重要前沿议题。电子化将对民事诉讼诸原则产生何种冲击,以及可能由此衍生出的新课题,是非常具有研究价值的。

首先,山本教授梳理了日本民事诉讼程序IT化的背景:2023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将于2026年5月开始实施。法案确立了民事诉讼程序IT化的基本方针,即“3-e”,包括电子提交、电子法庭与电子案件管理。目前,最高裁判所正开展必要的系统开,力图在一个系统中实现这三种功能。

在讨论IT化具体内容前,山本教授系统阐述了构成日本民事诉讼程序基石的四项原则:其一为双方对审原则,即保障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主张、进行平等对抗的原则,此原则源于日本宪法所保障的“正当程序”权利,具有最高效力;其二为口头原则,强调通过口头陈述进行辩论以保持审理正当性,但需以书面材料为辅助;其三为直接原则,要求作出判决的法官必须亲自参与审理;其四为公开原则,包括向当事人公开和向社会公开两层含义,它亦为宪法性原则。

随后,山本教授介绍了本次民事诉讼IT化改革的三个方面:以“电子提交”为起点,允许诉讼文件在线提交,但为避免数字鸿沟问题,未作全面强制,仅对律师等专业人士施以义务。在此基础上,配套推行“电子案件管理”,实现诉讼数据的系统化统一管理,并引入“系统送达”逐步替代部分传统纸质送达。与此同时,“电子法庭”通过网络会议系统在实体法庭内开展线上辩论,在维护直接审理、口头主义等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借助技术手段保障程序参与和庭审公开。总体来看,改革在推进诉讼IT化的同时,审慎兼顾了程序原则与实务可行性。

最后,山本教授还进一步探讨了法庭IT化——虚拟法庭的可能性。他指出,虚拟法庭摒弃物理法庭空间,虽其在满足口头原则、双方对审原则、直接原则的层面无显著障碍,但其能否实现公开原则却成为核心难题:虽然可以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公布庭审链接供公众参与,但在日本,国民对案件以这种形式公开普遍存在警惕与排斥心理;同时,该种公开形式存在一定风险,在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且实施成本可控前,日本暂难以实现虚拟法庭。

在交流环节中,讨论聚焦于民事诉讼IT化带来的挑战与平衡。张兴美老师、马强伟老师、雷彤老师及同学们就庭审公开、电子送达、法官接受度及隐私保护等内容与山本老师进行了交流。山本教授指出,日本宪法要求庭审对公众公开,虚拟法庭的形式确是一种对于公开性的挑战;他提到许多法官对电子化审判持谨慎态度——法官们虽然担心技术负担影响司法效率,但也在正逐步适应这种电子化的进程;最后,他强调电子送达需当事人同意且适用于多数文书电子送达中,而这个环节的隐私保护至关重要,日本法律有相关措施,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技术保障,以平衡公开原则与隐私权。

最后,郝振江教授对山本克己教授精彩的讲授表达了感谢,并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郝振江教授指出,近年来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的信息化发展迅速,虽然从比较法角度而言,各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会有所区别,但是遭遇的问题很多却是具有共性的,尤其是中日同属大陆法系国家,了解日本民事诉讼诸原则在应对IT化时的调整方案及趋势,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在我国法下,民事诉讼的不少原则尚未扎根并成为共识性认知前提之下,IT化对民事诉讼程序所产生的消解作用更加具有中国的问题性。


供稿:李玥滢

刘子熙

朱墨

供图:李雨宸

审阅: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