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德财经法学论坛“数字经济与社会的法律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9-16浏览次数:10

2025913日,以“数字经济与社会的法律问题”为主题的2025年中德财经法学论坛顺利召开。来自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比勒菲尔德大学、莱比锡大学、荷兰拉德堡德大学,来自国内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海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司法局、上海数据研究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抖音集团、腾讯研究院等中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参加了本次论坛,为推进数字经济法治体系完善贡献智慧。


开幕式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朱晓喆担任主持人,对参会嘉宾致以热烈欢迎与诚挚谢意,期待嘉宾围绕议题建言。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强调,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社会运行方式,我国已构建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为前提,以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的数字经济法律制度体系,论坛议题紧扣行业前沿。上海数据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张洋介绍上海数据集团及研究院近年成就,表达与国内外学界、产业界合作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化难题解决路径的意愿。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教授Thomas Möllers肯定论坛搭建中德法学界对话桥梁的意义,强调数据战略价值与中德数字经济法治合作的重要性。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何鹏程指出数字技术对传统法律框架的挑战,呼吁中德法学界深化交流,共同探索数字时代法治路径。

论坛设五个研讨单元。


第一单元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副校长梅夏英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从学术层面分析欧盟事先监管制度的理论逻辑与局限,提出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需立足本土实践构建理论框架,不宜照搬欧盟模式。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Thomas Möllers教授围绕欧盟、中国与美国的数据保护展开中德美数据保护框架深度学术对比,并特别指出,中国数据保护制度框架体现了本土法律文化与制度背景的独特性,为国际数据保护理论提供了新视角。上海金融法院法官顾全探讨生成式AI侵权主体与归责问题,强调需构建完备侵权请求权基础体系,遵循“法无特别规定采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按“最有利于权利保护”原则适用特别规定,结合“理性算法”与“理性人”双标准判断过错。

第二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院长彭诚信主持。荷兰拉德堡德大学法学院教授André U. Janssen从学术层面解读欧盟《数字市场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规则逻辑,阐述个人数据在数字交易中类似支付工具的价值定位,以及非法使用数据的损害赔偿责任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围绕针对学术界关注的数据交易信赖基础缺失问题,提出依托公开市场创设场景信赖的理论方案。

第三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主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力分享了上海法院在诉讼要件数字化识别、证据处理、诉讼保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展现了数字技术与程序正义的融合实践。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法学院教授Paul Schrader从学术层面解读欧盟《人工智能条例》的风险规制理论逻辑,包括AI系统作为责任客体的定位、高低风险系统的差异化规制方案等,为中德AI治理理论对话提供了切入点。德国莱比锡大学法学院教授Florian Loyal分析德国传统强制执行理论难以适配数字化新型财产的困境,提出抽象化适格执行标的规则和功能化-模块化程序重构等理论方案。北京大学法学院纪海龙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金晶教授进行与谈发言。

第四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昊主持。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教授Robert Korves以《物的数据保护》为题,突破现行数据保护理论仅聚焦个人数据的局限,提出物的数据保护应视为所有权延伸的理论观点,自建筑与不动产数据、物的数据库、车辆数据三类案例展开介绍,为中德学者研究非个人数据规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抖音集团法律研究总监刘明对本单元发言内容进行与谈点评,提出数据领域存在“自发规则”与“法律规则”双轨并行的特征,随着实践案例积累与规则经验沉淀,数据产权相关规范体系将逐步从零散式探索走向系统性完善,最终形成适配数字经济发展的成熟框架。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欧中法律研究创新中心执行主任申柳华、抖音集团法律研究总监刘明、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陈畅进行与谈发言。

第五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王先林主持。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教授Martin Maties从学术层面解读德国《一般平等待遇法》中雇主询问权的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理论体系,结合比例原则与隐私领域分层,剖析了雇主信息利益与雇员保密利益的权衡逻辑。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次修订,从学术层面剖析修法对数字平台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涉数据不正当竞争、平台自治规则滥用的规制逻辑,指出反不正当竞争理论需兼顾保护与创新。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洁语、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曹建峰进行与谈发言。

最后,闭幕式上,朱晓喆教授再次感谢参会嘉宾与会务团队,肯定本次论坛的研讨成果,期待理论与实务界进一步深化联合调研与交流合作。至此,2025年中德财经法学论坛圆满落幕。


审阅:朱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