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
研讨会
会议预通知暨征稿通知
为促进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问题的学术研究与司法审判实践之间的深度交流,推动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助力金融行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及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研讨会将于2025年9月27日(周六)举行。
本次研讨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的影响为主题,聚焦新司法解释背景下金融行业在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混同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难题与实践应对,旨在搭建学界、司法界、监管部门与企业界的对话平台,提升金融行业劳动用工法治化水平。诚邀各界专家学者、法官、仲裁员、律师、企业人力资源与法务人员踊跃参与,围绕议题发表卓见,共襄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趋势与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劳动用工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9月27日(周六)下午。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317号星瀚广场2栋9层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具体的会议议程将在确定后及时通知大家,敬请期待。本次研讨会不收会务费,来回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及单位自理。
三、材料提交
参会材料选题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参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周一),参会材料提交请发送到会务邮箱:zhongyang@tahot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文章标题-2025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研讨会”。
会务联系人:郑欣悦 联系电话:17621186566
会务联系人:钟 洋 联系电话:18818099228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一、研讨会热点问题及案例征集范围
(一)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形在金融行业中的特殊适用;
金融行业因“轮岗制度”或监管要求而引发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的合规边界与争议解决路径;
金融集团公司跨企用工背景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次数、主体认定规则细化。
(二)竞业限制条款的合法性与适用边界
竞业限制条款中金融行业特殊商业秘密与保密事项的认定与审查;
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与金融行业特性的适配性分析;
金融机构竞业限制滥用风险的制度设计与防范。
(三)混同用工与关联单位责任的司法认定
金融集团公司“跨企混同用工”情形下劳动关系归属的认定标准;
金融集团公司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连带责任的司法裁判规则;
金融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在混同用工中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四)外籍员工、外国企业与跨境外派用工的法律适用
金融行业中外籍员工劳动关系的建立、管理及特殊权利保护;
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用工合规与争议解决;
金融机构跨境外派用工的社保、税务、签证与居留许可等合规管理。
(五)其他
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金融行业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混同用工等劳动争议案例;
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金融行业劳动用工合规体系构建案例;
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在金融行业的特殊适用解读与典型案例分析。
二、研讨会材料提交要求
1.PPT讲义
(1)本次研讨会主要接收与主题相关的PPT讲义,第1作者每人限投1份;通过评审者将在会上作专题报告。
(2)PPT讲义请以PPT或PPT转存的PDF格式报送,要求简洁大方、思路清晰、内容丰实,30页以内。
(3)如提交材料涉及案例,请附上生效的裁判文书,并说明研讨的主题和主要争议性观点。所提交案例应当事实清楚,相关争议焦点具有新颖性或者典型性,存在法律规范尚不明确的内容,或者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观点分歧和争议。
2.论文类:
(1)凡与本次研讨会主题相关且未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报告过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均可报送。第1作者每人限投1篇。会务组将编制论文集,仅用于本次会议交流,不在任何网站和数据库中公开。论文稿件通过评审者将择优在会上作专题报告。
(2)要求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总字数在4000-10000字之间,为方便论文的评审和汇编,投稿论文的电子版须采用WORD文档格式。
(3)投稿论文格式体例如下。
正文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副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加粗右对齐),
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摘要”四字为五号黑体加粗;内容摘要正文为五号楷体,两端对齐;“关键词”三字为五号黑体加粗(关键词三个字中间各空一个空格);关键词内容为五号楷体(每个关键词之间空两个空格);关键词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所空行的字号为小三号。
正文:正文内容为中文用五号宋体,英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正文行距1.25倍行距、两端对齐;文章标题为一级标题用五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五号楷体;三级以下标题与正文同样字体格式;标题与上下段正文之间不空行。
文章篇内的节次与子目次序为:“一、”、“(一)”、“1.”、“(1)”、“①”。(注意,在“1.”后空一格)。
脚注:加注符号依全文排序(即全文连续编号),标在须加注之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上标格式),用不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依次标示。注号取消上标格式,空两格后写注文。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六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注释符号同页,不得隔页。
(4)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5)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参照《中国法学》及《法学引注手册》。
审阅:吴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