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1日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治大讲坛第8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聚焦 “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的基本问题与当前发展”,由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教授汉斯・普律庭(Hanns Prütting)主讲,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洋副教授担任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庄加园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马强伟、梁神宝、周心童、王吉中诸位老师参加与谈。讲座吸引了众多师生参与,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汉斯・普律庭教授在讲座中指出,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信用授予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但信用授予往往伴随着风险,信贷担保因此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信贷担保依据其与债权的关联方式,可分为从属性担保和抽象性担保,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属于抽象性担保,在经济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普律庭教授详细解读了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的基本原理,其基于自益信托关系,依据《德国民法典》第930条,债务人能够保留担保物的直接占有,债权人则成为间接占有人。需担保的债权(即被授予的信用)与担保物所有权转移之间的绑定并非基于法律规定(不具有从属性),而是通过独立的担保合同在债法上约定(信贷担保的抽象性)。德国法这一规定的后果是:债务人可继续使用担保物,债权人无需承担保管义务,且整个信用交易缺乏公示性。由于缺乏公示,债务人的交易伙伴难以知晓动产的担保状况,从而面临潜在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普律庭教授探讨了多种替代规则,如质权设定的类推适用、担保物的限制、登记制度等。他认为,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建立电子登记系统是较为理想的解决途径。此外,普律庭教授还提及了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中的过度担保和预期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问题。
在与谈环节,各位与谈人结合自身的研究领域,围绕动产所有权让与担保制度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场景,指出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一系列复杂问题,与普律庭教授从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到如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等多个维度展开了热烈交流。普律庭教授基于德国的实践经验和前沿研究成果,对各位与谈人提出的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应。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未来,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治大讲坛将继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探索金融法治领域的前沿议题,为推动金融法治领域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供稿|陈盼盼
供图|陈盼盼
审阅|朱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