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六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漫谈》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63


2025417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6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老师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漫谈》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



讲座伊始,叶名怡教授就近期引发热议的“订婚强奸案”,从法律与社会舆论的互动角度切入,指出婚约在刑法上不能成为阻却犯罪的抗辩,在民法上实证法也没有规定。不过,我国审判实务中,婚约财产纠纷却十分常见,涉及彩礼、礼金、订婚消费等财产纠纷。从比较法上看,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则将婚约视为身份契约,允许当事人因信赖利益受损主张赔偿。这一对比引发了在场听众对传统制度现代化的思考。



随后,叶名怡教授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23个条文,重点解读了十大核心问题。在“合意与婚姻登记效力”部分,他通过“冒用身份登记结婚”“假结婚购房”等生动的案例,分析婚姻登记中“当面合意”的法定效力,并区分了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的不同路径。针对夫妻财产处分规则,他对比分析了“打赏网络主播”“赠与第三者财产”“放弃继承权”三类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通过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揭示了条文背后的利益平衡逻辑。

对于 “夫妻间特殊赠与”条款,叶名怡教授指出,该条款通过引入“情势变更”原则,对婚前房产加名后迅速离婚的行为进行规制,允许法院根据婚姻持续时间、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调整赠与效力,既维护了婚姻伦理,又为司法裁判提供了弹性空间。这一解读不仅回应了社会对“婚姻功利化”的担忧,也展现了司法解释在平衡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上的作用。

针对“夫妻公司股权处分”与“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等前沿问题,叶名怡教授结合商事外观主义与家庭法特殊规则,强调了股权登记的外部效力与夫妻内部财产共有的区别,指出工商登记份额不直接决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比例,凸显了婚姻家庭领域对“形式正义”与“实质公平”的双重考量。



讲座最后,叶名怡教授强调,婚姻家庭法不仅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更需兼顾社会伦理与人性关怀。他鼓励学子们在法律实务中保持专业理性,同时关注个案背后的社会脉络,为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复杂问题提供更具温度的解决方案。此次讲座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关怀,引发了师生对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热烈讨论,为相关领域的学习与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供稿|何饶璐

供图|何饶璐

审阅|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