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5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以《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的宪制基础与基本面向》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夏戴乐老师主持。

单飞跃教授从宪法维度切入,回溯了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演进脉络。他指出,从1982年宪法首次承认个体经济的公有制经济补充地位,到1999年修宪确立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近年做强做优做大民营企业的发展要求,这一历程不仅折射出改革开放的制度突破,更凸显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民营经济活力的深刻认知。

针对民营经济的现实贡献,单飞跃教授指出,在数智经济与绿色转型的浪潮中,民营企业既是科技创新的“探路者”,也是就业保障的“稳定器”,更是应对国际竞争的“生力军”。面对中美战略博弈的复杂变局、地方债务风险的传导压力以及传统产业转型的结构性矛盾,民营经济亟需通过立法构建确定性预期。当前部分地方与领域存在的“趋利性执法”和隐性壁垒,本质上反映了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的错位,唯有通过法律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框架,方能激活民营经济的深层潜能。
关于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的基本面向,单飞跃教授提出,立法需突破传统部门法的思维窠臼,既要协调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辩证关系,在重大领域形成“国家队”与民营经济的互补格局;亦需构建分层分类的支持体系,针对就业密集型与科技引领型企业设计差异化制度;更应聚焦新兴赛道的增量空间,在数字化、绿色化等前沿领域打破准入壁垒,培育平等竞争的市场生态。他特别强调,立法不应局限于权利义务的机械分配,而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接口”,既要化解历史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更需为智能文明时代的规则建构预留制度弹性。
讲座尾声,单飞跃教授进一步强调了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的战略意义。他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创新表达,既要承袭“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的治理经验,更需直面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全球性命题。
单飞跃教授以清晰的逻辑和生动的讲述,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民营经济法治的学术盛宴,收获了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和喜爱。
供稿:刘 洋
供图:王兮妍
审阅: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