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海财经大学富国ESG研究院系列讲座第53期暨ESG责任投资与法治发展国际论坛•系列讲座第20期在法学楼220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以“企业对女员工保护的社会责任”为主题,特邀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雪梅担任主讲嘉宾,东南大学法学院叶榅平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主持人吴春潇老师对胡雪梅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胡教授的学术背景和研究领域。吴老师指出,本期讲座与上期讲座相呼应,共同关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中的“S”(社会)部分,特别是企业在性别平等和女员工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

胡教授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系统梳理了企业对女员工保护的法律依据。她指出,《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构成了企业对女员工保护的法律框架。胡教授特别强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女员工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该法不仅规定了就业平等、同工同酬、晋升平等的基本原则,还明确禁止性别歧视,并对女员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谈到现实存在的问题时,胡教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企业在女员工保护方面存在的隐蔽性性别歧视现象。她指出,尽管法律明确禁止性别歧视,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仍通过隐性手段限制女员工的职业发展,如提高录用标准、降低薪资待遇、设置不合理的工作要求等。胡教授强调,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
针对上述问题,胡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期望。她认为,国家应出台更多的税收或财政优惠政策来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私企,在女员工保护方面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她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执法机制,加大对性别歧视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胡教授还特别关注农村女性的权益保护问题。她指出,农村女性在生育、劳动保护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她呼吁将城市女员工的保护条款推广到农村女性身上,并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

在与谈环节,叶榅平教授对胡教授的观点表示高度赞同。叶教授认为,此次讲座不仅深入剖析了企业对女员工保护的社会责任问题,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他强调,ESG体系中的“S”部分对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学者和专家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图:法学院ESG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供稿:法学院ESG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审核:吴春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