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2024-2025第二学期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1讲《从<劳动法>到“劳动法法典化”的思考》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11浏览次数:86


2025年3月6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1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法学院教授王全兴老师以《从<劳动法>到“劳动法法典化”的思考》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朱颖颖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王教授就大家对劳动法的关注表示感谢。王教授表示劳动法学虽然是法学各部门法中比较小众的学科,但其所涉及的利益群体十分广泛——大多数人都会成为劳动者。随后,王全兴教授围绕《劳动法》实施30年的劳动法体系化历程回顾和“劳动法法典化”进程中的《劳动法》修改等作出深入讲解。



随后,王教授通过比较《劳动法》与其后续劳动立法的内容,阐释了这30年劳动法体系化进程中《劳动法》的意义,即《劳动法》固定了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确立了对劳动者倾斜保护和社会保护的价值取向,展现了劳动法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基本框架,是劳动法体系化的基础。

接着,王教授分析了这30年劳动法体系化历程中,《劳动法》在扩大保护范围、多样化分类劳动关系、分层配置保护手段方面的成功与不足。针对劳动法体系化呈现出的不足,王教授提出,今后的劳动法体系化,尤其是走向法典化,要以《劳动法》的修改统领单行劳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为编纂《劳动法典》作准备。

最后,王教授对《劳动法》修改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内容包括提升法律位阶、完善分则体系、调整内容范式、劳动关系的定义和认定以及劳动者保护的跨业态安排。其中,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和认定”以及“劳动者的跨业态安排”两个问题做了较为细致的阐述,强调“劳动关系”概念的不可替代性和对劳动关系多分、细分并分别精准保护的重要性;面对传统业态与新业态并存的格局,既要重视解决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特有问题,更要重视解决两种业态共有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在提问环节,现场同学就我国于2022年批准加入《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和《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情况以及当下“996”式加班文化的现状,提出“劳动法修改或法典化时是否会细化强迫劳动条款”的问题。对此,王教授首先肯定了提问同学的研究深度。王教授指出,我国劳动法一直坚持反强迫劳动的立场,且体现了相关国际劳工公约的精神,但同时也需要认识到不同法域话语体系的差异,王教授鼓励大家在研究时首先阐释国内与国际话语体系上的概念异同,在此基础上阐明制度正当性。




供稿|龙誉方

供图|黄子霖

审阅|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