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1学期2020级法硕一班《法律文书》系列课程顺利结课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490

为提高法律硕士的实务技能,实现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我院持续与实务部门合作开设系列课程。本学期,由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的多位优秀的合伙人、律师为2020级法硕一班的同学们讲授《法律文书》这门课程。

2021年9月17日是《法律文书》第一堂课,瀛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祥老师给我们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演讲。张祥老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教学风格风趣幽默,耐心严谨。课前张老师细心的询问了同学们是否有过相关的实习经验,并根据同学们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了教学内容。课堂上张老师向我们讲述了自己在公安机关以及作为执业律师所承办的案件,使同学们对实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主要介绍了刑事业务诉讼文书的制式,同学们收获颇丰,反响热烈。

沈阳律师给同学们讲授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文书的内容。沈阳律师有十几年的检察官执业经历,实务经验丰富;逻辑严密,授课框架系统。首先给同学们们介绍了刑事诉讼文书的意义和作用;之后对文书的种类和写作要求进行了说明;归纳了叙述的方法并讲解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见》;并在课堂的最后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实习以及生涯规划方面的疑问做出了解答。

国庆假期后的第一节课,由汪晓莉老师给同学们带来了非诉法律文书写作的精彩课程。汪晓莉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CUHK)专业会计硕士学位。从事跨境并购工作近10 年。在课堂上,汪老师向同学们展示了一份销售合同,并与同学们对该份合同的类型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给同学们梳理了尽职调查的流程,介绍了投资协议和律师函的写作规范。

10月18日,张珊珊老师给同学们带来了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课程。在课堂上张老师主要采取了小组讨论的形式。同学们分为四组,围绕一个刑事案例进行讨论,不同于之前的两次刑事文书写作课程,在本次课上,同学们是以辩护律师的身份,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张老师向同学们讲述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经历,使同学们感受到了刑事案件中不用于以往刻板印象的一面,激发了同学们对刑事业务的兴趣。

10月22日,瀛东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张楠老师给同学们带来了公司日常法律文书的精彩课程。张楠老师上课形式风趣幽默,不拘泥于学术化的形式。在本次课堂上模拟了两个场景,一个是未经房东同意,二房东擅自转租的案例;另一个是试用期工资按照50%正式工资发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存在什么样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使得这个合同合法化的案例。课堂的第二部分,张楠老师提到了和客户共创的问题。使同学们认识到,律师不是万能的,客户也是聪明的,一个成熟的律师要引导客户把自己的诉求用法言法语表达出来。

10月29日瀛东律师事务所的陈贵青老师给同学们讲授了律师实务文书概述的内容。陈贵青老师的课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法律文书概述,主要讲述了文书的概念、作用和分类;第二个部分是实务文书的写作,主要讲述了文书的格式要求,使得同学们对文书的结构和形式有了大概的掌握;第三个部分陈老师分享了自己的职业感想。对同学们之后的职业生涯规划有了很大启发。

11月5日,瀛东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惠翔老师给同学们讲授了律师撰写法律文书中的逻辑与思维。惠翔老师拥有诉讼法学和会计学硕士的学位,有16年法官经验和8年的执业律师经验。在课堂上,惠翔老师用一个捕鲸的案例引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进而探讨思维与法律思维之间的联系。之后又和同学们讨论了不同法律人的思维模式以及律师思维与法律写作的关系。并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包括写作五步法和写作框架与逻辑线索等。同学们收获良多印象深刻。

11月12日,进行了法律文书课程的结课考试,唐玲律师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考试规则和考试要求,经过两个小时的考试,为期八周的课程结束了,通过本学期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同学们积极思考,认真讨论,深刻的体会到法律文书与法律的实务操作是密切联系的,法律文书是法律人员履行其职责的一个重要的书面表达方式,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专业人员的重要门面。


供图 | 韩晓瑜

供稿 | 韩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