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武东路阶梯7教室成功举办了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的第八讲。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水林主讲,主题为《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学习方法》。

刘教授首先以法学的定位作为讲座的开篇。他表示,在学习法学之前,首先要对法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定位。法学是以法律为研究对象,而法律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并且不同学派对于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如分析法学派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从工具意义上理解,法律是为了谋求更多利益、为了促进利益的公平实现的规则。在他看来,法是对时代问题的回应。面对同一问题,不同的观念会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当某种观念被统治者接受并规范化后,就变成了法律。他进一步指出,由于各个学科对人类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研究都会对法律产生影响,因此法学可以被视为建立在其他学科基础上的“最后的科学”。例如,在研究反垄断法时,如果不了解产业经济学,就很难理解法律规定背后的逻辑。
在讲座的第二板块,刘教授详细阐述了法学的知识体系。他认为,法学知识体系的第一层是政治哲学或哲学,这是法学的底座性知识。了解人类思想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西方从古希腊到现在的两大基本社会观念——共同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对于学习法学至关重要。
在谈到学习方法时,刘教授建议学习者要广泛阅读思想史的经典著作,从法学思想史中汲取营养,学习法学经典理论,夯实法学理论基础。同时,他也鼓励学习者关注最前沿的研究动态,通过阅读优质的期刊杂志和关注其注释,了解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进展。
刘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不仅为听众们揭示了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学习方法,还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学研究的浓厚兴趣。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 |李诗雨
供图 |李诗雨
审阅 |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