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9日至2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202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湖南省湘潭市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湘潭大学共同主办,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承办。会议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领导同志,湖南省人大、湖南省政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嘉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9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清华法学》《中国法律评论》《法律适用》《民主与法制周刊》等期刊单位,以及出版单位、媒体界代表共400余人出席。。

法学院叶榅平教授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他受邀出席本次年会和研讨会,并按会议安排担任“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责任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环节的与谈人。在听完六个主题报告后,叶榅平教授认为,生态环境责任编是生态环境法典编撰的难点,也是目前讨论还不够充分,还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急需研究突破的领域。本环节的六个报告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责任及其救济机制展开,讨论主题集中,问题思考有深度,从理论论证到法典表达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叶榅平教授认为,关于生态环境责任编的编撰问题,学界有共识也有分歧,共识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生态环境责任是公私法交融的领域,应当采用独立为主、分散补充的立法模式,应当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集中规定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但是,对生态环境责任编的内容安排,比如是否应当将刑事责任、责任救济机制纳入法典,对哪些内容应在生态环境责任编规定,哪些应在其他分编规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实际上,关于生态环境责任还有很多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比如,生态环境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体系性、整体性问题,公私法之间的关系,责任实现机制问题,生态环境责任编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等,都有待学界深入研究。希望通过本次研讨,学界同仁能够集中精力深入研究这些问题,为编撰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法典贡献力量。

供稿:闫旭琳
供图:会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