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2024-2025 年度第一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三期在法学院220会议室召开。法学院讲师熊超成老师以《AI文生图平台侵害著作权全球第一案判解》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此次工作坊由厉彦冰老师与谈。

熊老师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该案涉及一AI平台因用户输入奥特曼等关键词后,平台反馈出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从而引发侵权纠纷。熊老师指出,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改编权等权利;二是AI绘图平台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三是赔偿数额的确定。
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熊老师表示,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断侵权的关键在于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由于奥特曼形象是公开的,被告存在接触的可能性,且平台反馈的图片与原告作品实质性相似,因此构成侵权。同时,部分图片虽与原作有实质性相似,但也构成了一个新的有独创性的作品,可能构成演绎作品的改编,这也构成侵权。对于第二个争议焦点,熊老师认为,AI绘图平台作为深层次智能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的责任。法院已判决被告采取技术性措施停止生成与奥特曼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图片,并采取关键词过滤措施。同时,由于被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谈到第三个争议焦点时,熊老师表示,法院酌定赔偿1万元(含合理开支)。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考虑了AI平台的发展利益。
此外,熊老师还就AI平台与著作权产业的关联性、制度变革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既有的著作权制度已难以完全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因此,有必要进行制度变革,采取双轨制等方案,以更好地平衡著作权人、AI平台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最后,与谈人厉老师提出该案中主体复杂,用户与AI平台责任不明确。同时,AI在创作中担任重要角色,著作权法需适应技术变化。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二位老师也一一进行了解答。至此,本次判解研究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供稿:孙 洋
供图:孙 洋
审阅:黄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