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二十九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胜利闭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1331

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共同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二十九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于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成功举办。本次会议设置开幕式、大会主题演讲及“经济法总论”、“财政金融法”、“竞争法”、“综合组”四个分论坛,与会专家们聚焦“数字经济与经济法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这一主题,共同探讨数字经济、国家现代化与经济法的理论创新,数字经济与经济法治,数字经济与宏观调控法的完善,数字经济与市场规制法的完善等重大议题,汇聚智慧、交流观点。本次会议共有194位专家提交论文,96位专家在会议上进行主题发言,46位专家参加与谈点评。经过两天的热烈研讨,于2021年11月14日下午举行大会交流并胜利闭幕。

第一分会场经济法总论组讨论


第二分会场财税金融组讨论


第三分会场竞争法组


第四分会场综合组


大会交流

大会交流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主持。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刘凯教授对第一分会场经济法组会议成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本次年会第一分会场的情况可以概括为十个字“基础、前沿、精细、科学、落地”。一是基础,主要表现在深入研讨了经济法研究范式、经济法第一性原理等基础性问题。二是前沿,数字经济是新兴问题,论文作者在本次年会上对数字经济与经济法的研究展开了非常前沿性的探讨。三是精细,长期以来经济法研究缺乏精细化,本次年会有些学者在精细化研究方面做出了示范。四是科学,很多论文都采用了非常科学的研究方法,提升了对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的科学品味。五是落地,经济法研究最忌讳与实际问题脱节,而本次年会很多学者的研究与实际问题紧密关联。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对第二分会场财税金融法组会议研讨成果进行了汇报。她指出,本次年会第二分会场的研讨情况可以用“时空性”“交融性”“广博性”等三个语词予以总结。一是时空性,时空性不仅体现在跨越时空的线上线下结合的研讨方式,而且本组参与研讨的学者研习经济法的时长分布广泛,包含财税金融法老中青三代学者,来源于东西南北中16个省市27所高校。这彰显了经济法学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交融性,一方面是研究视角交融,不仅与自然科学、其他社会科学以及传统部门法进行交流对话,也注意到财税法制度与金融法制度的交融发展。另一方面是研究主题宏观性与微观性的交融,以及研究方法上理论与实证相交融。这也正是经济法学科发展中不竭生命力的源泉所在。三是广博性,研讨领域广泛多元,张弛有度,深入有序,从财税法与金融法两个维度展开,共同交汇于数字信息时代对于财税、金融领域信息数据保护和共享的思考,对公权行使和私权保障的关注。灵动广博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范式,正是经济法学科学术创造力的体现。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喻玲教授对第三分会场竞争法组会议内容进行汇报。喻玲教授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一、对发言的概况做简单介绍;二、竞争法学研究的实践创新;三、竞争法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四、竞争法研究何以繁荣。发言概况方面,两天时间共有23位发言人,12个与谈人,发言人积极性高,与谈人深入参与,会场外屏幕互动频繁。实践创新方面,本组研讨的主题扎根中国大地,问题导向清晰,此次会议发言高度聚焦在数字社会竞争法适用面临的重大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之上;知微见著,对数字社会反竞争行为监管的政策框架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框架形成了初步共识。理论创新方面,竞争法学者没有把问题意识当作口号,而是不断地推进了在实践问题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形成了一定的“中国话语”。

辽宁大学法学院闫海教授对第四分会场综合组会议内容进行汇报。他总结了综合组研讨的三个显著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议题广泛,包括弱者权益保护、数据权义配置、市场监管法治、区域协调法治、经济治理现代化等几个方面。第二个特点是具有包容精神。这种包容性不仅仅是指研讨的议题广泛,与数字经济紧密结合,而且综合组的论文反映了各种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引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传播学等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第三个特点是本组研讨充分反映了审慎态度,即在尊重市场创新的同时,以底线思维明确国家干预的边界和手段,比如对弱者权益保障的研讨就深刻体现了底线思维。颁奖和公布增补名单。


颁奖和公布增补名单

颁奖和公布增补名单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主持。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公布“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和“经济法总论优秀论文征文”获奖名单并做说明。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时建中宣布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名单和吸纳会员名单并做说明。



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主持。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对大会进行总结。王全兴教授指出,本次年会是在两个一百年交汇、十四五规划开局的时间节点上举办的,并契合了数字经济这一时代主体,对我国经济法学发展具有阶段递进的意义。此次年会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年会和论坛的功能具有同构性,二是年会不仅聚焦于数字经济的议题,而且借助数字工具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会议论文和大会主题演讲、分组讨论的内容,集中于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守正与创新、发展与规范、专门治理与协同治理、总论与分论这五大关系的问题。其一,数字经济是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传统经济的新经济形态,这决定着经济法体系中与此相应的“二元”经济法如何互动的问题。其二,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创新,应当是以对前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守正为基础的创新,这就提出如何守正、如何创新的问题。其三,数字经济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这就提出经济法如何即支持、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又如何通过规范平台企业和政府以确保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其四,数字经济的跨界和原有界限模糊等特点,决定了其治理体系应当专门治理和协同治理相结合,这就提出经济法体系内不同制度之间如何协同治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如何协同治理的问题。其五,数字经济中的法律问题既涉及经济法总论又涉及经济法分论,总论与分论一体化研究才是可取的进路。尤其是数字经济给经济法总论的提供了新的研究样本和发展契机。本次年会的研讨中,对这五大关系的研究,既形成了的共识,也留下了分歧;更可贵的是,作出了可引领后续研究的尝试、探索和演示,将“数字经济与经济法”这一主题的研究推上新的台阶。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作为本届年会承办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周杰普部长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对参会人员和会务团队表示衷心感谢。她说,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理论创新”,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本届年会上,与会嘉宾围绕“数字经济与经济法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主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研讨,对相关问题的讨论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提炼了创新性的成果,为数字经济法治建设贡献了宝贵财富。周杰普部长介绍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学科经过数年发展,特别是十余年来,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她向多年来支持和帮助上财法学院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由衷地表示敬意和感谢。上海财经大学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大力发展法学学科建设,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上财力量。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友根进行闭幕致辞,对本次年会做了总结,并对研究会下一步发展规划进行了说明。首先,李友根教授对本次年会的筹备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代表经济法学研究会向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两家承办单位,以及付出辛苦汗水的会务老师和同学表示由衷的感谢。其次,李友根教授对参与各分会场的主持人、发言人、与谈人、四位汇报人以及做总结性发言的王全兴教授表示深深的感谢。两天各位学者所做的精彩报告和点评,不仅呈现了精深的研究成果,更是把这些成果通过会议平台传播分享,这将积淀成为经济法学研究和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李友根教授提出,回应数字经济的挑战,不仅需要结合传统经济法的智慧、原理和教义,还要创新经济法的研究思维和研究方法,进而总结凝练出数字经济法的范畴、原理与教义。李友根教授呼吁全体经济法学同仁共同推进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繁荣和深化,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经济法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在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二十九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圆满闭幕。


供稿人 | 兰江华

供图人 |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