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8讲在武东路T6教室顺利举行。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老师以《当代家庭法的新议题》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讲座伊始,叶名怡教授为大家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背景及其地位,并表示相对于其他分编的内容,其门槛较低,更有利于公民群众的参与。此后,叶名怡教授围绕本次《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亮点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首先,关于同居问题,叶名怡教授指出本次《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对于同居问题作出了初步规定:同居析产纠纷中双方共同或混同的财产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分割,一方可主张同居期间的家务劳动补偿。
第二,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叶名怡教授指出本条针对社会中热议的房产加名问题进行了回应,从法律意义上否定了通过婚前或婚内个人房产加名后离婚快速获得财富的恶意手段。房产加名并非意味着直接获取房产的一半,而是要根据婚姻存续时间、赠与目的、离婚过错综合考虑,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杜绝以结婚为手段短时间索取大额财产利益的行为。
第三,关于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问题,需要考虑两种情况。若婚内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原则上只赠予自己的孩子,与配偶无关;若双方父母均有出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针对该问题叶名怡教授指出,虽然该条款对于相关因素详细罗列,但基本态度不明确,易造成同案不同判,认为可以按照出资数额并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确定补偿的金额。
最后,关于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问题,第五条针对当下直播打赏冲突较多的未成年人及“擦边”问题进行了回应,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打赏明确了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直播平台应予返还的规定。而针对夫妻一方的打赏则分情况讨论,若打赏直播内容涉嫌淫秽、色情等低俗引诱打赏的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平台返还打赏款项;若没有以上情况,但是夫妻一方打赏明显超出合理金额的,可认定为挥霍财产,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不能够要求平台返还打赏款项。此外,叶名怡教授还为同学们简要介绍了离婚经济帮助及股权转让问题的相关内容。
叶名怡教授通过对《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亮点进行分析与阐述,引发了同学们进一步的学习和思考。至此,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丨王素素
供图丨辛雨宸
审阅丨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