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孙宪忠教授《民法的体系化科学对民事案件分析和裁判的指导作用》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54

 2024516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孙宪忠老师莅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并以“民法的体系化科学对民事案件分析和裁判的指导作用”为主题进行演讲。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沈小军副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究部徐之和部长、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张磊主任担任与谈嘉宾。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主持。



孙宪忠老师以《法国民法典》的创制历史为引子,探讨了一部民事法典所产生的体系效应如何影响其他国家民法的发展;并对我国施行改革开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出台前民事法律碎片化状态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孙老师认为《民法典》编撰的基本原因是立法和司法上的碎片化助长了立法和司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所形成的必然发展。

随后,孙老师谈到了我国《民法典》编撰和制定过程中其所关注到的问题,比如在网络时代中如何保护隐私权、民法体系化如何减少法院裁判请示的必要等。此外,孙老师认为还应当注意《民法典》和商事法律集群的关系,包括以“《公司法》和《票据法》为代表的商事法群体”、“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法群体”等。



最后,孙宪忠老师列举出了十个民法体系化分析的理论要点,并对每个要点进行了精辟的讲解,特别强调了对请求权的区分,并鼓励未来有志从事法官事业的同学,学好请求权基础,改善现有的裁判文书中常常仅简单举示请求权基础的现有问题。

与谈环节中,叶名怡教授就中国民法为什么要法典化及法典化的意义这两个问题,从法学家及领袖在立法中的作用、法学体系作为评价法律成熟度标准和人文精神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三个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表达对孙宪忠教授的敬仰和感谢。



徐之和部长就孙宪忠老师本次讲座主题,结合其在商事仲裁工作中的经历,探讨了仲裁法与民法体系的关系、仲裁机构在民法中的主体地位,分析了《民法典》中所规定送达规范的要求与实务中仲裁送达方式的区分,并赞同了孙宪忠老师在讲座中所提到民法总则应当与程序法规范相统一、相衔接的观点。



张磊主任先以孙老师著作中的经典句段作了轻松开场,其结合了长期公证处工作经历,以及其作为仲裁员在仲裁裁判中所处理案件的感受,对孙宪忠教授所讲述和提议的法律人应当训练体系化思维表达了深深的赞同。随后,张磊主任谈到了《民法典》编撰中,不仅仅是将原来的民事法律规范作一个简单统合,而是使民法规则地不断合理化和现代化。



沈小军副教授总结了孙宪忠老师此次讲座的主要问题和相应观点。随后,沈小军老师进一步提出了“为什么民法要体系化”、“什么是民法的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法学方法论可以对民法体系化学习产生何种帮助”三个延伸性问题,并发表了其独到的见解。



之后,孙宪忠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学生提出的如何区分一个法律规范是否是另一规范的特别法的问题给予了耐心解答,回应了与谈嘉宾所提到的问题和观点,对在场师生热情发言和提问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希望日后还能有更多交流的机会。



最后,朱晓喆副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鼓励同学们应当努力构建法学体系、掌握和运用法学逻辑,表达了其希望与同学共勉,一同向孙老师学习,以致力于法学事业、贡献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至此,本次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叶开

供图:陶璐

审读: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