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五期在法学院220会议室召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兰孟律师以《纳税争议案件中清税前置规则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影响》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黄泽敏老师主持和与谈。
会谈伊始,黄泽敏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本次主讲人兰孟律师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提出了“判解研究工作坊”的举办目的是为了将法学院教学工作与实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
兰律师首先向同学们抛出了《税法》的规范对象问题,同时以同学们毕业可能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情景引入了复议前置和清税前置,对今天的主题“清税前置”进行了简单介绍。随后,兰律师讲述了清税前置规则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变化以及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所明确的纳税担保方式,通过自己在日常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对纳税担保的三种方式进行讲解。兰律师提出了纳税担保实践难点在于纳税担保确认、可接受的担保形式以及纳税担保对滞纳金计算的影响,并就其中的“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不予接受纳税担保的决定后是否可以采取救济措施”以及“提供纳税担保后滞纳金是否停止计算”两个具体问题与在场同学进行交流讨论。她认为对不予接受担保决定的救济和由于纳税担保确认时间过长所导致的滞纳金是否由企业承担存在讨论空间。
其后,兰律师以法院推动调解和法院一并审理《行政机关税务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两个实务案件进行介绍,接着就案件中“税务局限制公司发票额度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和“在天价税务处罚决定书中企业无法进行税务担保情况下如何进行权利救济”的问题与在场同学进行了热烈讨论。
最后,同学们在自由讨论环节分别就本次讲座的内容、个人职业规划等方面向兰律师请教,兰律师为大家进行热心解答。至此,本次判解研究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供图丨姚晓东
供稿丨姚晓东
审阅丨黄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