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6讲《瞿同祖和费孝通的学术人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16浏览次数:107

202459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6讲在武东路校区T6教室顺利举行。法学院教授汪雄涛老师以《瞿同祖和费孝通的学术人生》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本次讲座中,汪雄涛教授首先深入介绍了瞿同祖和费孝通两位学者的学术旅程及他们在社会科学领域的贡献。瞿同祖,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界的杰出代表,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独到的研究视角,对中国传统政治与法律的发展有着深刻的洞察。他的主要作品《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为后来的法学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范式。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界的重要人物,不仅对社会学的学术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其著作如《乡土中国》更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学者。费孝通教授的学术生涯同样展示了他对中国社会实际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国际视野下的学术实践。



两位学者虽然共同拜读在吴文藻先生门下,都有在国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但是人生经历却截然不同。费老著作颇丰,家喻户晓屡屡见报,而瞿老则极为低调,大隐于市。汪雄涛教授通过对两位学者的人生经历进行比对,试图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个人的教育背景与成长经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方向;第二,两位学者是如何在探寻和摸索的过程中,把西方的理论方法同中国的社会实际相结合,并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化进程。

汪雄涛教授在讲座中详细探讨了瞿同祖和费孝通两位学者在学术研究方法上的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的教育背景、学术训练以及个人对学术工作的理解和倾向。瞿老先生采用的是一种历史实证方法,他在研究清代法律制度时,广泛搜集了法规、案例和历史记载等原始资料,力图通过这些数据来揭示当时社会的法律实践和社会结构。这种方法使他能够在中国法律史研究领域提供具有深度的历史分析和解读,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而费老先生则偏好采用社会观察的方法,这在社会学研究中是一种更为直接和动态的研究方式。社会观察方法强调与研究对象的直接接触,通过观察、访谈以及参与其中的方式来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通过深入农村社区,与农民生活在一起,观察和记录他们的日常生活,从而对农村社会结构、乡村关系以及社会变迁有了深刻的理解和精准的描述。

在提问环节,就同学关于法律史与部门法的关系的提问,汪雄涛教授指出,做法律史研究一定要懂部门法,要能够从现有的材料去分析案例,从而通过具体的案例去做法律史。

最后,汪雄涛教授鼓励在场的学生们学习两位学者的勤奋精神和不懈追求,以此激发对法学和社会科学的热情,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发展作出贡献。至此,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屈琬洋

供图|许弘毅

审阅|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