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法律硕士《法律文书》(君澜律师事务所)课程顺利结课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60

202398日至20231110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共同开设的《法律文书》系列课程共计开展8次,课程面向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班和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共计92名同学。来自君澜律师事务所的8位专业律师结合自身的业务领域和工作经验,为同学们讲授了实用的法律文书书写规范及技巧。

律师们讲授契合于实务需求,内容涵盖法律分析和文书撰写的整体思路与细节技巧,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场充实的知识盛宴,极大提升了同学们的文书表达能力与逻辑推演能力。



98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赵嘉炜律师为同学们进行了题为《各类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改》的分享,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技能的途径。横向上,赵律师认为应将法律与其他文书相区分,明确文书类型,进行充分的法律检索,在把握争议焦点的基础之上,运用三段论逻辑推理进行严密的叙述。纵向上,赵律师从律师和司法机关的角度,向同学们阐述了撰写律师函、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等文书的注意点和易错点,强调优秀的法律文书需在逻辑上、法律上、事实上实现自洽,以让当事人和司法机关信服。



915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以《合同通用条款法律实务》为题,向同学们展现了实务中合同条款的拟写技巧,为同学们在后续执业中将要面临的合同审核、修订、拟写提供了指引。俞律师以生动风趣的举例“借条”引入,向同学们说明了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合同是法律文件,更是商业文件。在拟定合同前,需熟悉与交易相关的行业背景,了解客户的诉求和商业目标,以此设计交易架构,合理分担风险。合同条款不应是对合同法法条的简单重复,而应是术语和情形的具体细化。最后,俞律师鼓励同学们早日成为法律行业优秀从业者。


922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君律师以《非诉法律文书写作——非诉律师实务培训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为题,向同学们分享了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实务经验。陈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向同学们提出诸多建议:第一,遵循律师的审慎义务,尽量避免超出法律专业范畴发表意见;第二,注意工作留痕,做好专业工作和个人保护;第三,关注尽职调查的风险提示功能,做到全面和灵活相结合。课程最后,陈律师寄语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意识地提升思辨能力和沟通能力,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1013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怀民律师进行了题为《代客户书写法律文书分类、规范和技巧》的分享,从“诉讼/仲裁类文书”和“合同/协议类文书”两方面为切入点,介绍了律师实务中为客户撰写文书时遇到的常见问题、困惑及应对解决方法。包律师结合家庭民事、企业商事、刑事诉讼3个案例,为同学们展现了法律关系梳理、文本积累、争议焦点归纳、文书撰写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和技巧,为同学们带来了宝贵的启发与思考。



1020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建萍律师以《知识产权法律文书的撰写规范与实务》为题,向同学们分享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领域的宝贵经验。陈律师以专利申请为重点,从申请类法律文书、争议类法律文书、诉讼类法律文书和顾问类法律文书切入,详细介绍了文书撰写策略、撰写要点及撰写规范,并指出知识产权法律文书的核心是撰写,撰写失误将直接导致授权无效、侵权等问题,同学们需字斟句酌,为专利申请划定合理的范围,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027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亦冰律师进行了题为《涉外法律文书写作漫谈》的分享,就涉外法律写作方法与技巧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田律师从基本外语技能、中外法律文书在书状格式和版面格式上的差异、专业术语及常见表达、学习资源获取途径等方面向同学们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同时,田律师围绕涉外法律文书常见的IRAC逻辑思维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展开,向同学们展示了具有实操性的实际案例,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113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江骋骏律师围绕《律师办理民事案件实务技能》这一话题,向同学们分享了证据在民事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作用。江律师首先从办案思维谈起,从进攻与防御两个角度分别阐述了诉讼攻防的思维模式。接下来,他围绕证据目录的制作、质证意见的撰写、证据的审核等步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展开,使同学们直观感受到“证据是诉讼之王”这一道理,带给同学们对举证质证这一话题的更多思考。


1110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超律师以《合同起草和修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书写》为题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带领同学们对实务中的合同进行了逐条修改,使同学们对合同草拟和修改的流程更加明晰。李律师提出,合同修改的关键首先在于就合同背景与委托方进行高效及时的沟通;其次,应利用网络资源、数据库资源、判决判例资源等做好合同草拟及修改的基础准备,关注实践中的主要争议观点;再次,应关注合同主体审查、合法性审查、主要条款审查等细节;最后,通过上述环节的打磨,合同修改和起草应尽可能实现达意、无讼、获益的三重境界。课程尾声,李律师寄语同学们做好法律人基本功,从合同审查、合同修改、合同草拟等工作上手,逐步完成从学校到实务的转换。

至此,本学期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作开设的《法律文书》课程全部结束。各位律师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向同学们分享了一线实务经验与多元化的文书写作技巧,同学们受益匪浅。期待同学们能从实务课程中汲取宝贵经验,早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供稿 | 王佳怡

供图 | 王佳怡

审阅 | 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