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零食也流行“高学历”,“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这都成为一些零食“绿色健康”的卖点。
遭遇学历造假零食 该如何维权?
那么,对于仿冒科研院所产品或直接冠以科研院所名字进行造假的情况,应该如何监管?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来听法律专家的解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单飞跃: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等名义背书的,网络食品的广告和网络食品销售,如果广告的内容和商品的品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那么这些行为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
我国的《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此类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电商平台都应当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
消费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向商家或平台索赔,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