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0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重庆大学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论坛”在重庆举办。本次研讨会以“自然资源法治创新与治理体系完善”为主题,包括大会主旨报告、主题报告和专题发言三个研讨环节。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学术刊物等五十多家单位的一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榅平教授、冯静茹老师、杨文韬老师、吴春潇老师和陈志峰老师五位教师受邀参加此次论坛。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围绕“自然资源法治创新与治理体系完善”主题展开研讨,主旨报告和主题报告囊括了《长江保护法》立法及应用、绿色发展与资源法治建设、自然资源治理体系、气候变化能动司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环境法学科知识体系、民法典生态损害赔偿规范、国家公园立法、域外综合污染控制制度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专题发言则分别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法理阐述”、“‘十四五’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心与主要单行法的创制修订”以及“优化执法、司法机制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展开讨论。我院叶榅平教授在议题二即“‘十四五’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心与主要单行法的创制修订”环节以《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人大监督的理论逻辑》为题做了精彩发言。
叶教授指出,民主监督是实现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人大监督符合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对民主监督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对政府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实施民主监督的基本路径。将来,应结合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及其行使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善人大监督的立法,在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监督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国有自然资源分配和管理作为监督重点,完善专项调查等监督措施,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等,从制度上保障人大能够顺利完成对政府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监督使命。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环境法作为学院优势学科方向之一,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入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长期以来,学院和环境法团队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关切国家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法治建设,为环境与自然资源法治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人 | 陈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