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安永勇副局长一行走访调研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272

2023112日下午,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永勇,上海证监局法律事务处二级调研员宋宇力,四级调研员闫兵,干部吴月恒一行来访法学院并开展调研。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副院长朱晓喆、李宇教授、樊健副教授、刘洋副教授、苏盼副教授和夏戴乐老师参与座谈。双方就近期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热点问题、最新《公司法》修改草案相关意见和上海证监局法律顾问团队的建立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会议在学院211会议室举行。



座谈会上,宋院长首先对上海证监局安永勇副局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上财法学院的学科设置和师资力量。安永勇副局长介绍了上海资本市场及其监管工作情况,希望能与上上财法学院建立工作联系,并在课题调研等方面保持长期深入的互动合作。



随后,双方对近期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热点问题相互交换意见,并围绕最新《公司法》修改草案的部分问题进行探讨。首先,李宇教授提出,最新《公司法》修改草案中第191条董高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内容突破了现有董高信义义务的框架,使得董高需承担对第三人的信义义务。然后,刘洋副教授将金融法院的案例与最新《公司法》修改草案第140条中股权代持的信息披露问题相结合,樊健副教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我国董事会中心主义是加重董事责任的体现。最后,宋宇力调研员与樊健副教授探讨了最新《公司法》修改草案中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樊健副教授指出在境外已有相关经验,我国可以结合本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参照适用。



紧接着,针对建立证券或金融领域专业仲裁机构的国际经验及法律依据,宋晓燕院长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包括加强自贸区改革的深度、加强服务业和国际规则的对接、尽快落实税费问题和关注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宋宇力调研员和宋晓燕院长、樊健副教授针对民行刑三者间的衔接问题展开讨论,主要围绕三者的具体适用、责任要件的区分和刑事责任承担中具体损害法益的认定问题。



最后,安永勇副局长介绍了上海证监局拟建立法律顾问团队的工作情况,双方就后续合作事宜进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本次座谈会顺利结束。



供稿:王艺儒

供图:明林溪

审阅:姚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