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观点|吴文芳教授做客东方卫视浦东频道《632观察》,解读AI浪潮下的稳就业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1-03浏览次数:1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有效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就业替代影响。10月30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文芳教授做客东方卫视浦东频道《632观察》,围绕AI浪潮下的稳就业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作解读。

她指出,《意见》释放的信号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同步考虑技术对就业的影响,把转岗支持和权益保障纳入产业升级的整体安排。技术进步与劳动力转型并不同步,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集中引入AI,短期内可能造成较大冲击,地方政府需加强前瞻研判,提前做好就业承接、转岗培训、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衔接。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核心,是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同时扩大就业创造效应,减缓替代冲击。《意见》鼓励企业探索失业缓冲期制度,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并提供转岗支持。这一安排目前属政策倡导,尚未设定普遍适用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但导向明确。企业应在引入AI之初评估岗位影响,提前规划培训和岗位调整,而非等到岗位取消后被动应对。

世界经济论坛预测,到2030年全球新增岗位约1.7亿个、被替代约9200万个,净增约7800万个。总量增长而焦虑犹存,原因在于新增与被替代岗位之间存在技能、时间和地域错配,新岗位所需技能未必是原岗位劳动者已经掌握的,加之岗位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未必能及时发现并进入新岗位。岗位增加不等于每位劳动者都能顺利转型。

对AI催生的新岗位,她尤其关注权益保障。数据标注员可能因工作成果被系统判定不合格而遭扣减报酬,内容审核员长期接触不良信息,面临职业安全和心理健康风险。新岗位出现并不意味着权益问题自然消失,反而对劳动保护制度提出新要求。此类岗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只看合同名称,应结合实际用工管理、劳动过程控制和报酬支付综合认定。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合同、任务记录和结算凭证,企业应完善考核规则与申诉机制。

创新一定要做,关键在于消化转型成本。不适合由人承担的岗位交给AI,是技术进步的积极体现;但集中替代需审慎评估就业影响。技术进步不只要看效率提升,也要回答转型成本由谁承担、劳动者如何获得支持,转岗培训与社保衔接需同步跟上。

供图|吴文芳

供稿|钟念珈

审核|朱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