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二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10浏览次数:450

2021年4月6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二期在法学院220会议室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春潇老师以《法国“世纪诉讼”:气候变化治理中的政府责任》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吴文芳老师主持,法学院胡苑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吴春潇老师首先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世纪诉讼”这个名称的含义。该名称是指四个非政府组织将法国政府起诉到巴黎行政法院,要求政府承担对气候变化治理的不作为的责任,其诉讼目的为让政府采取有效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以达到防止平均气温上升1.5摄氏度的目标,以保护法国民众的健康。

其次吴春潇老师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诉讼的背景和过程,结合中国气候变化治理目标以及荷兰与哥伦比亚气候变化诉讼帮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性及气候变化诉讼的普遍性。关于诉讼过程,吴春潇老师详细介绍了法国“世纪诉讼”的程序,该案件从提起诉讼、事实整理到公开审理历时两年多,在讲述公开审理阶段时老师还特别提到法国行政法院中的特别角色“公共报告人”。

然后,吴春潇老师展示了“世纪”诉讼的请求,四个非政府组织的五条请求均与要求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来进行气候变化治理有关,其提出的精神损失以及生态修复费用请求也仅是象征性的1欧元。

接下来,吴春潇老师介绍了“世纪”诉讼的法律依据,首先点明该诉讼为政府因为不作为而侵权的法律诉讼,继而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及两者间的因果关系三个方面寻找依据。



在这一基础上,吴老师首先讲述政府不作为责任的构建,分为政府具有治理气候变化责任的法律依据和政府应采取行动而没有采取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两个方面,他详细介绍了国际层面对气候变暖问题的回应,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以及该公约下的气候谈判《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为主要内容。此外还讲述了欧盟和国内法的法律依据以及国内相关判例规则、学者学说观点。关于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又引入了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是否构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以及政府的不作为和气候变暖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讨论。

然后,吴春潇老师向我们展示了法院判决结果,承认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和政府的不作为责任,认为政府减排措施不利于气候变暖存在因果关系,不认为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提升上的不作为与气候变暖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支持非政府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支持非政府组织的生态损害修复的金钱赔偿请求。胡苑老师对吴老师讲述的案例进行了点评,她提到马塞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中国在气候环境治理领域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等相关事例及规则,将其与法国“世纪诉讼”联系起来,丰富同学们的知识,同时在更广泛层面对气候变化诉讼进行讨论。冯静茹老师也从国际法的方面进行了补充。

在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各位老师给予了耐心细致的回答。最后,吴文芳老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本次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供图 | 李冉冉

供稿 | 李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