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9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司法会计研究中心、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刑法论坛在徐汇区中星铂尔曼大酒店3楼宴会厅顺利举行。本次论坛以“立体追责视角下证券虚假陈述的刑事风险与合规治理”为主题,重点关注司法实践中证券虚假陈述犯罪的疑难复杂问题与法律适用争议。十余位科研院校、专业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的专家学者及资深实务人士与会就上述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李辽祺律师主持。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副局长曹艳贤,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郝振江分别致辞。
曹艳贤副局长对论坛开幕致以热烈祝贺。她指出,当前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化,如何守好信息披露这条“生命线”已成为金融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命题。本次论坛聚焦证券虚假陈述这一实践中的痛点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期待各位嘉宾提出真知灼见。

郝振江教授对来自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各位参会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他提到,近年来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行民刑三位一体的立体追责体系逐渐塑成。在立体追责背景下,实践中涌现出一系列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争议。由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程序在证据标准、归责逻辑、证明责任等层面具有较大差异,如何明确责任边界是当前的突出问题,期望本次论坛能够凝聚多方智慧,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进程提供助益。

《中国证券虚假陈述法治观察白皮书(2021-2026)》发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睿就《中国证券虚假陈述法治观察白皮书(2021-2026)》举行了发布仪式。本次白皮书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李睿教授团队(李睿、王可宁、毛柳懿、朱雯霞)完成,分为政策法规、行政处罚、刑事规制、典型案例四大核心部分,共4万余字,旨在深入研判证券虚假陈述违法犯罪的最新司法态势,厘清实践争议问题,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重要参考。李睿教授指出,近五年我国证券市场领域的制度供给的主题从“严监管”走向“体系化惩防”,针对证券虚假陈述犯罪提供系统性规制方案;通过对行政处罚及刑事规制情况的系统观察可以发现,当前我国证券违法犯罪处罚强度、追责广度与结构变化同步发生,针对虚假陈述这一突出问题,欺诈发行证券、违规信披等刑事规制的“休眠条款”已被激活,成为打击犯罪的“常态利剑”。在对大量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李睿教授对证券虚假陈述犯罪的未来司法趋势给出了清晰的判断。她强调,未来虚假陈述治理将从“事后重罚”加速转向“申报即担责、披露即负责、签字即背书”的前端约束,追责半径会继续扩大,行刑民衔接将更加精细。

第一单元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刑事风险与合规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结合其在上市公司从业的资深实务经验深入阐释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他指出,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五项基本原则。而后,他系统解读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框架体系及不同披露事项的具体要求。他强调,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坚持合规性、一致性及风险提示原则,披露内容不得误导投资者或配合股价投机炒作,应当遵循统一尺度,持续披露进展情况,充分提示各类不确定性风险。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培培就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虚假陈述刑事风险防范体系进行经验分享。她提到,在当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合规已成为上市公司行稳致远、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上市公司应当在业务全流程中始终紧扣合规这根弦,定期做好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登记工作,运用数字化工具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上市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积极转变思想认知,培养合规主动性,自下而上在公司全范围内贯彻落实合规意识。

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江东律师结合司法实践深度解读了证券虚假陈述犯罪的最新司法态势。他指出,当前针对虚假陈述类犯罪案件秉持“应移尽移、应接尽接”的原则,违法违规的成本显著上升,有助于推动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黄律师认为,目前实践中证券虚假陈述类犯罪案件暴露出部分法律适用合理性存疑的问题,如部分案件中刑事追责的范围大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违规信披犯罪与背信犯罪刑罚倒挂、追诉标准适用上的选择性等,亟待统一法律适用,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行为指引。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玲玲以《虚假陈述的刑事风险与信披合规》为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她认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刑事风险正面临新常态。具体而言,证券虚假陈述犯罪的追责范围持续扩大、刑事打击覆盖全链条化、“融资性贸易”等新型风险持续涌现。她结合典型案例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以充分披露风险为原则,经营性信息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实行行业化、标准化披露。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重大事项的披露时点应当适度前移,从“董事、监事知悉事件”调整为“董事或高管知悉或应当知悉事件”,适用刑事推定原则,扩大责任边界,从而实现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有效”的转变。

第二单元 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的刑事风险与防范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饶盛华立足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期积累,就“零容忍”严监管背景下中介机构人员的应对进行分享。她提到,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历程历经三大跨越,当前已处于全面法治化与从严监管深化期,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零容忍”与高质量发展是当下监管与发展格局的关键词。在此背景下,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人员应当预先识别风险,在业务全流程中恪守会计准则,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底稿层面充分记录职业风险与疑点分析。在发现公司有较高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风险时,要敢于出具非标意见,守住行业底线。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郝真真围绕中介机构刑事风险这一主题进行分享。她认为,当前中介机构刑事追责模式已从“签字担责”走向“实质追责”,主动协助造假、篡改资料、隐瞒问题的项目人员即便没有签字,也须承担相应刑责。同时她也指出,非签字人员的责任边界有必要进一步明晰。若一线审计人员按照流程执行审计,对造假完全不知情,仅被动服从安排的,不应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教授、博士生导师颜延以《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滥用及规制》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指出,会计估计天然具有一定裁量空间,收入确认时点、履约进度、减值计提等均高度依赖管理层判断,为会计估计的滥用滋生了土壤。同时,裁量空间的存在亦使得会计估计滥用行为的边界较为模糊,存在较大争议。对此,他主张对“滥用会计准则”应当做严格的限缩解释,刑法介入专业领域时应当始终遵循谦抑性原则,给予必要的宽宥。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司法会计研究中心主任陈秧秧对《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精神与价值导向进行系统解读。她指出,2026年《注册会计师法》最新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其一,本次修订新增一章“监督管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其二,本次修订对“法律责任”专章大幅修改,织密责任网络;其三,新《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明确第三方义务与责任。在此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法》的刑法内涵正出现演变,如潜在涉刑主体扩张、追责情形延展等。

隆安圆桌论坛: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地位与作用
圆桌论坛中,隆安律师事务所多位资深实务专家就“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合规及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本环节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刑法委主任李长青律师主持。
邵兴律师将律师定位为信息披露法律风险的"守门人",贯穿事前合规预防、事中实质把关、事后介入应对三阶段,并指出重大性推定可结合个案推翻,应剥离股价变动的多因影响。吴舟博士认为合规是企业管理与文化组成部分,律师可助力企业确立合规职能定位、将信息披露列为重点合规领域并建立违规识别机制。王斌律师区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指出过失认定日趋严苛,建议中介机构坚守独立性、勤勉尽责、保持职业怀疑。彭啸律师强调杜绝客观归罪,应还原事实、围绕主观故意辩护,企业应提前留存资料、分离公司与个人责任。周辉律师归纳三大辩护要点: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厘清单位犯罪责任边界、抵制简单归罪。

闭幕致谢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杨坤博士作总结与闭幕致辞。

杨坤博士向与会嘉宾致以诚挚谢意,感谢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人士的深度参与。他指出,当前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面临的刑事风险显著增加,如何防范化解相应风险是值得重点关注的议题。本次会议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产生了许多兼具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的智慧成果。同时他也强调,由于专业判断与司法判断客观上存在一定“错位”,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应当恪守刑法谦抑性原则,谨慎介入专业领域,期待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进程继续推进。
在与会嘉宾的热烈掌声中,第五届上财法学院金融刑法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供稿|王可宁
供图|会务组
审核|李睿

